4月3日,县公安局交管大队根据公安机关统一部署,开展查处“酒驾"统一行动。通过行动,使酒后驾驶、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切实维护全县春季道路交通安全形势平稳,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给清明小长假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行动中,交管大队共出动警力20余名,分别在县城水湖镇、庄墓镇境内,采取设置固定查缉点与流动巡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共检查各类机动车230多台,查处交通违法行为10余起,其中涉嫌酒后驾驶1起、未投保第三者强险2起、无证驾驶2起、未系安全带当场处罚1起、未带驾驶证当场处罚1起、未按规定车道行驶当场处罚1起。图为查处违法车辆现场。
(维礼 孟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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