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发时无刑事责任能力,目前已被强制医疗
昨天,记者获悉,备受关注的“母亲将40天女婴扔到楼下摔死”一案有了新的进展,嫌疑人李某因案发时处于抑郁症发病期,无刑事责任能力,目前被强制医疗。
据了解,犯罪嫌疑人李某,1990年出生,肥东县人。今年4月22日9时许,合肥市公安局新站分局刑警大队接到磨店派出所民警电话称,在合肥市当涂北路莱茵河畔小区有一名小孩从楼上被扔下。警方赶到现场时,小孩已经死亡,孩子母亲李某对杀害女儿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案发后,李某因涉嫌故意杀人被刑事拘留,随后批捕。今年4月28日,李某的丈夫提出对妻子进行精神状况鉴定。今年4月30日,瑶海区公安局刑警大队聘请了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法对李某进行了司法鉴定。5月22日,合肥市精神病医院司法鉴定所依法作出鉴定为“抑郁症,作案时处于发病期,法定能力评定为无刑事责任能力”。
瑶海区公安局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建议对其强制医疗,并将此意见移送至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昨天,合肥市瑶海区检察院经过审查后决定,批准对李某实施强制医疗。目前李某已经被释放,在合肥市第四人民医院进行约束治疗。
本报首席记者 袁星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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