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师开办“小饭桌”、违规收费补课、为学生集体征订教辅材料……这些行为一经发现将被严惩。
昨天,安徽省教育厅通报了关于2016年第二季度各地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工作和有偿补课等典型问题查处情况。
小学教师开办“小饭桌”被解聘
省教育厅介绍,2015-2016学年春季学期,凤台县实验小学四(7)班班主任、数学老师高某某(实验小学退休返聘教师)在实验小学西边化肥厂家属区开办“小饭桌”,招收约20名本班学生。
四(9)班语文老师杨某某在凤台县经委家属院内开办“小饭桌”、有偿辅导班,招收四(9)班14名学生,收取每生每月350元至650元不等的费用。
四(9)班数学老师任某某在老县政府5号楼开办“小饭桌”,收取每人每月300元、600元、700元等不同的费用。四(8)班语文老师关某某和数学老师孙某某组织本班学生开办暑期有偿补习班。
以上违规行为是在凤台县实验小学已经开会反复学习宣传相关规定,并与所有老师签订《师德师风承诺书》之后发生的,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凤台县教育局依据有关规定,给予以下处理:对高某某予以解聘。对组织、参与小饭桌和有偿补课的杨某某、任某某、孙某某、关某某4人给予行政警告处分,退还违规收取费用,扣发当年的绩效工资,调整到乡村学校工作2年。扣发实验小学主要领导当年绩效工资。对实验小学予以通报批评。
教师收费补课被行政警告
据悉,肥东县店埠学区城关小学教师潘某某、李某某自2015年9月起,利用周二至周五下午放学时间,组织本班11名学生到位于学校附近的和顺雅苑小区1栋903室辅导作业,收取每生800元辅导费用。在群众举报后,清退了所收费用。
肥东县教体局研究决定给予以上两名老师行政警告处分,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对该校主要负责人诫勉谈话。
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濉溪县第二中学高一年级部分班级以“家长委员会”的名义,借“奖励优秀和进步大的学生、支持班级开展活动、发放看班老师补贴”等理由,向高一7个班级学生每人收取200元、500元不等的费用,总计收取37600元,用于支付教师补课报酬。濉溪县教育局调查核实后,要求该校立即清退所收费用;责令濉溪县第二中学校长李某某书面检查并通报批评。
2015-2016学年秋季学期,凤阳县府城小学违反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安徽省中小学教辅材料使用管理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为1-6年级学生征订《优秀文化经典导读》等专题教育读本。为1-2年级学生超范围征订语文、数学《同步课堂练习册》《暑假作业》等教辅材料。针对该校违规行为,凤阳县教育局作出处理:免除校长的职务;对府城小学提出严肃批评,责令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在全县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要求全县各中小学校立即进行自查自纠。滁州市教育局在全市范围通报府城小学违规行为,要求中小学坚决杜绝类似行为。
■焦点延伸
持续治理“五乱”
与年终考核挂钩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各地在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下,持续治理‘五乱\’问题,加大工作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是,一些地方和学校违规办学问题仍呈频发态势,社会反映强烈。全省治理任务依然繁重而艰巨。
省教育厅要求,各级教育主管部门的领导班子明确促进教育行风根本好转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机制和制度。并且,“一把手”要亲自过问、带头督查、落实整改,督促主管领导和部门落实相关工作。各教育主管部门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落实定期会商、信息发布、督查督办、公开通报及约谈机制,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
该负责人介绍,将在暑假关键期间,加大中小学“择校”及择校收费、跨地区招生、学校组织集体补课、教师有偿补课和私设“小饭桌”等问题的明察暗访力度,坚决遏制和打击以各种名目乱收费和变相乱收费行为。
实行“一案双查”,不仅要严肃追究违规教师和学校的责任,对监管不力、问题频发、社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学校和地方,还要约谈学校和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人,严格追究相关负责人的责任。
各地工作责任落实情况、整治效果纳入年终检查,考核结果与各地教育主管部门评先评优、省政府重点目标管理考核、各区县党委政府领导班子和干部教育考核结果挂钩。
据悉,各地工作部署、督查情况、信访件办理、处理结果将建立过程性档案,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凭证。过程档案无记实、不详实、不真实,不得作为考核依据。
许鑫 合肥晚报 合肥都市网记者 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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