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的燃放期与去年一样,为10天。”昨天,合肥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民警介绍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为农历除夕至正月初八以及正月十五。燃放的种类是《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中规定的C、D级烟花爆竹产品。
“就算是燃放期,还是有12个地方不能燃放烟花爆竹。”民警介绍说,在禁止燃放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本报记者 常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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