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12年7月,合肥市曾降低企业缴纳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记者昨日从合肥市人社局社会保险征缴中心了解到,自本月起,恢复各险种原缴费费率和缴费基数。
据悉,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由5.6%恢复到8%;失业保险的单位缴费费率由1%恢复到2%;工伤保险的缴费费率分别由1.4%恢复到2%,1.05%恢复到1.5%,0.7%恢复到1%,0.56%恢复到0.8%,0.5%费率保持不变;生育保险的缴费费率由0.56%恢复到0.8%。
本报记者 陶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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