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进) 去年底,合肥市民何某某花了56.5万买了一套二手房。可是,何某某去办理过户时,却发现原房主杨某某提供的房产证是伪造的。于是,何先生向法院提起诉讼,却又得知杨某某涉嫌合同诈骗已被警方立案侦查。因涉及刑事案件,法院驳回了何某某的起诉。
去年12月25日,何某某与杨某某签订了存量房买卖合同。付清房款56.5万元后,今年1月14日,何某某去办理房屋过户时,却发现杨某某出示的房屋产权证是伪造,无法办理过户。一怒之下向瑶海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杨某某将房屋过户到自己名下,并支付2万元律师费。
瑶海区法院审理发现,杨某某不仅将这套房子卖给了何某某,还同时卖给陈某,杨某某已涉及合同诈骗罪。今年6月,合肥警方对杨某某立案侦查。因此,法院认为,该案不属于法院的民事诉讼范围,裁定驳回何某某的起诉。
何某某提起上诉。日前,合肥中院作出终审裁定,驳回了他的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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