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 波) 6月14日上午,山东省2015年第四期(菏泽)脐带血采集人员培训班在菏泽举行,全市各医院妇产科主任、医生、护士和助产士共200人参加。随后,与会人员就培训内容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山东省医学会将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山东省脐带血采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2013年,山东省卫生厅(现为省卫计委)下发《山东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脐带血临床采集工作的通知》文件,明确规定“医疗机构只能向由国家卫生计生委批准设置,具备《血站职业许可证》的山东省脐血库采集、提供脐带血”。“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必须为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二级以上妇产医院、妇幼保健院或综合医院,同时应符合《山东省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经市卫计委审核、省卫计委备案、并与山东省脐血库签订协议后,方可开展脐带血临床采集工作。”
培训班上,菏泽市卫计委调研员张华君对菏泽市脐带血采集工作规范化管理作出具体要求,并强调:“我们要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加强对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各脐带血采集协作医院要与山东省脐血库签署采供协议,到期的要及时续签,拟开展脐带血采集工作的医院,须向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市卫计委审核合格后,由医院与山东省脐血库签订协议,方可开展脐带血采集工作。”她希望各医院专业主管人员借此机会,认真学习,提高相关专业知识和管理层次,进而不断提升菏泽市的医疗服务水平。
随着脐带血造血干细胞临床治疗的不断发展,近年来,国内各类医疗机构非法采供脐带血引起医患纠纷和事故的报道屡有发生,张华君说,各县区卫生计生部门要加强对脐带血采集医疗机构的监督管理,对存在非法采集、提供、使用脐带血、脐带和胎盘等违规行为的医疗机构要进行严厉处罚。
随后,山东省医学会办公室主任吕明远强调了医护人员考取《山东省脐带血采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的重要性,山东省脐血库刘锋主任、张帆讲师分别做了 《脐带血相关政策法规》、《脐带血采集技术操作规程》讲座,菏泽市立医院产科主任闫印春做了 《脐带血采集经验分享》讲座,闫印春呼吁脐带血采集人员认真采集每一份脐带血,不仅要保证无菌,还要尽量保证脐带血的采集量,以满足将来可能的临床应用。
培训结束后,200名医护人员进行了脐带血采集培训考试,山东省医学会将对考试合格人员颁发《山东省脐带血采集人员培训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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