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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黄绿标”,仍然要环检下月起,菏泽市终止核发机动车环保标志,排放检验未取消

来源:牡丹晚报 2016-11-25 00:00   https://www.yybnet.net/

本报讯 (记者 文杰)11月24日,牡丹晚报记者从市环保局获悉,11月30日前,市环保局将全面停止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这意味着机动车“三贴”将减为“两贴”(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强制保险标志),告别“黄绿标”。不过,车辆排放检验并未取消,而是将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和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合二为一。

市环保局工作人员介绍,此前发放机动车“黄绿标”是为了更好地识别“黄标车”,区分出高污染排放车辆。同时,通过对“无标车”和“黄标车”限行等措施加速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淘汰,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今年7月,国家环保部、公安部及认监委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排放检验加强机动车环境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环保部门不再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但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应当严格落实机动车排放检验标准要求,并将排放检验数据和电子检验报告上传环保部门,出具由环保部门统一编码的排放检验报告。

根据要求,菏泽市将于11月30日前全面停止发放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自12月1日起,市环保局及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所持有的空白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全部作废,集中收回、销毁。取消环保标志后,并不意味着取消车辆排放检验。市环保局相关负责人解释说:“取消 ‘黄绿标\’对于车主来说仅仅是减少了领取环检标志这一环节,但同时车主又增加了上传环检合格报告单这一环节(此前并不强制)。实际上对车主来说变化并不大,环检和安检依然不可缺少。”

根据环保部规定,除了纯电动汽车、6年内的新车免于尾气检测,机动车从第7年开始需要检测尾气,如果在检测中发现超标排放等问题需要进行整改。对未经排放检验合格的机动车,公安交警车管部门不予出具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公安交警车管部门对无排放检验合格报告的机动车,不予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这样的机动车无法正常上路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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