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姜培军)市政府近日出台《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确保年前耕地保有量不低于.万亩、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万亩。
菏泽市将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严格落实基本农田保护工作,规范耕地占补平衡,严格执行以补定占、先补后占和占优补优,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编制实施菏泽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扩大粮食高产创建规模,到年全市建成高标准农田.8万亩,建设万亩以上的粮食高产创建示范方个以上,夏粮、秋粮两季合计亩产达到公斤以上,打造一批“吨粮县”。鼓励发展规模适度的种粮大户和家庭农场,推进农民合作社规范化发展。加快推进县、乡两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健全承包土地经营权流转市场和服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