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黄国栋 王季冬
用热血和汗水浇灌青春,用职责和信念守护一方平安,在执法的第一线,到处是他步履矫健而不停忙碌的身影,他就是菏泽市交通警察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四中队中队长、在一线岗位坚守32年的杨林
2017年8月27日,大队按照省公安厅“百日攻坚战”和“十九大安保”治理重点违法行为的要求,在市区设置夜查点查纠各类违法行为。当晚杨林带领中队民警在牡丹长城路口夜查时,被一饮酒后阻碍执行公务的乘车人摔倒,致左脚扭伤。
第二天事故科长马志强看到杨林一瘸一拐地来单位上班,就说服杨林去医院拍片检查,并劝杨林休息,但是杨林坚持正常上班。后经医院检查,诊断为左趾骨骨折及韧带损伤,医生建议石膏固定、休息治疗。但杨林同志没有向组织提出任何要求,安保期间从未请过一天假,依然坚守自己的岗位。
一台电脑,一部电话,一本接处警登记台账,随之而来的就是一天的忙碌。2017年10月16日,事故科共接警128起,他要迅速做出研判,及时把简易事故分配给辖区中队,最大程度上缩短出警时间,提高交通事故处理效率。
2004年进入事故处理岗位以来,无论是刮风下雨还是酷暑严寒,无论是节假日还是深更半夜,警情就是命令,他做到了,而且做得非常出色。
事故现场勘查取,繁杂的交通事故调解工作,让加班加点成了常事,他不仅要自己与干警一样值班备勤,而且其他干警在出警中遇到了困难,遇到处理不了的事故现场,他都要赶去支援,为同事排忧解难。
2014年12月11日18时25分,接市局指挥中心指令:在菏泽市开发区仓南路西李庄处一辆轿车,与电动自行车相撞后逃逸,电动自行车驾驶人当场死亡。接报后事故处理四中队民警在中队长杨林的带领下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现场位于开发区仓南路西李庄处,道路呈东西走向,夜间无路灯照明。死者倒于路南侧,电动自行车位于道路北侧,现场遗留肇事车右侧护板。现场走访周围群众,都未看清肇事车辆型号及号牌,线索比较渺茫。
事故现场堪查完毕,杨林和中队民警饿着肚子连夜收集相关信息,逐一排查当日在菏泽市区内通行的车辆,终于发现了肇事车辆。办案民警又调取肇事逃逸车的车辆信息,从而顺藤摸瓜,抓获了肇事逃逸犯罪嫌疑人。
这就是杨林。他用手中的相机记录案件事实;他用手中的笔勾汇生命的痕迹;他一丝不苟的对比照片和图纸,还原每一个“千奇百怪”的事故现场,奔走在每一条路上,用行动和誓言诠释一个人民警察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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