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济南2月8日专电(记者 袁军宝)省交通运输厅近日发出通知,山东省高速公路、普通路桥将在春节期间部分时段免收通行费,但超限20%以上货运车辆,仍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
据省交通运输厅介绍,为方便人民群众春节出行,山东全省高速公路收费站自2010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时起至2010年2月14日(农历正月初一)20:0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普通路桥收费站自2010年2月12日(农历腊月二十九)20:00时起至2010年2月16日(农历正月初三)20:00时止,暂免征收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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