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正式公布了《山东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新办法对商品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调整为按每平方米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5%至8%征收。业内人士认为,该办法今年5月1日起实施后,比照现行标准,济南购房者可能要少交钱。
新办法规定,商品住宅、非住宅的业主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存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数额为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而济南现行的商品房维修基金交存标准为:购房人应按购房款的3%比例缴纳。 (济南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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