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传播成本极低的情况下,责任和忽悠之间往往仅隔着一条网线。鼠标轻松点击的一瞬间,你可能就成了传播真相和真理的人,也可能成了谣言的传播者。□郑连根(本报编辑)
两则跟微博有关的新闻值得说一说。其一,近日,济南警方通过发微博和QQ寻找一离家出走的小学生,人找到后,出于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目的,又号召广大网友删除寻人微博(2月28日《济南时报》);其二,有人曝出微博“加V”内幕:那些微博上被缀了“V”的用户,未必如你想象得那么“表里如一”,因微博运营商提供的认证服务中有一些漏洞,所以一些人的加V身份只是一件“迷彩装”(详见今日本报B31版)。两件事看似风马牛不相及,但因都与微博有关,所以综合起来看颇能发现一些共性问题。
现代社会已进入到了一个“自媒体时代”――― 每个微博、博客、QQ群都能构成一个信息传播的平台。互联网技术不仅改变了从前的信息传播方式,而且还导致信息总量成几何基数增加――― 因为传播渠道多、传播成本低、传播速度快,我们每天都能接触到海量的信息,有用的,没有的,好的,坏的,真的,假的。因为我们自己也处在信息链条的某一环,所以在转发微博、QQ信息时也承担着相应的责任。在信息传播速度极快、传播成本极低的情况下,责任和忽悠之间往往仅隔着一条网线。鼠标轻松点击的一瞬间,你可能就成了传播真相和真理的人,也可能成了谣言的传播者。
一项新技术,它在给人类带来方便的同时,也一定会给人们提出新的伦理方面的挑战。这一点已被无数历史事实所证明,微博等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也必将继续证明这一点。微博可用于寻人,它能快速动员各方力量,大大地节省了寻人成本,这无疑是一件好事。可是,在寻人的过程中,它也会暴露他人的隐私。面对这种情况,我们最好像济南警方所呼吁的那样,寻人目的达到之后,要尽快删除寻人微博。好事要尽量做到圆满,在网络时代,一个合格公民应该有这样的责任感。
若说微博寻人所牵连出的隐私问题还不算特别普遍的话,那么微博加V认证内幕就会让人有被忽悠之感了。在一个讲究身份、等级的网络里,微博加V还是不加V,那效果肯定是不一样的,前者无疑会得到更多网友的关注和认可。但是,若有些加V的身份只是一件“迷彩装”,那众多粉丝岂不是错把“李鬼”当成了“李逵”?
面对加V微博真假混杂的现象,我们当然可以说这是新事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若此种现象得不到及时矫正,则不唯微博的公信力会大受影响,就连微博运营商是否存在欺诈都是一个必须讨论的问题。那些花钱购买加V微博的人,他们等于是在通过微博运营商发布虚假广告,而一些粉丝之所以被欺骗,更多的就是出于对运营商认证服务的一种高度信任。
更值得注意的,除了“郭美美”等有限的几个人,我们现在还不知道哪些加V的微博是“迷彩装”,哪些是“真面目”,有关部门是不是应该做一点甄别工作呢?在网络时代,微博运营商和相关监管部门也应该负起相应的责任。否则不仅“大忽悠”得不到清除,而且负责任的言论也得不到应有的信任,这样的网络江湖岂不是“水太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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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