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济南市将加大保障房建设。图为去年6月27日,552户廉租住户搬进廉租房项目天成新居。 记者王锋 摄
□本报记者 黄智义 殷玉国 李松 尹爽
《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12年,作为“为民办实事”承诺之首,济南市将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今后五年将建设保障性住房7万多套。
2月27日,记者自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了解到,2012年,济南新开工公租房不低于1.5万套,经济适用房3000套,向社会提供分配廉租房、公租房不少于5000套(间)。2012年上半年,济南市将力争出台公租房和廉租房相关管理规定,多措并举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
目标1:9月底前,1.8万套保障房全部开工建设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11年济南市开工保障性安居工程26514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20200套,完成廉租住房实物配租2030套,向4328户家庭发放了租赁补贴1825.2万元。
2012年,省里下达给济南市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目标为:新建保障性住房1.8万套,其中公共租赁住房15000套,经济适用住房(企业集资建房)3000套,要求达到竣工7500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确保完成2012年9月底之前1.8万套保障性住房全部开工建设,年底前7500套竣工的目标。
目标2:年底前,济南市将进行首批公租房配租试点
今年济南市将新建公共租赁住房1.5万套,年底前将向社会提供分配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不少于5000套(间)。
今年是济南市公租房在建工程量最大的一年,新开工和去年续建的公租房建设总量将达到3.8万套左右。由于建筑设计多为高层和小高层,建设周期较长,因此今年能够竣工的保障性住房约7500套左右,年底前,将进行济南市首批公租房的配租试点工作。
目标3:出台公租房管理规定,合理确定租金
去年底,济南市共有一万余户家庭参与了公租房预登记。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需求情况进行了深入分析,有针对性地制定了公租房的申请程序、申请条件、管理办法等相关政策,争取今年上半年出台具体规定。
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在创新公租房的配租方式、监管措施、退出机制以及市、区两级公租房配租的具体流程和办法。目前,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正在安排部署申请受理和审核分配的各项工作,将会同物价部门,制定科学合理的租金定价办法。
解惑1:房型设计是否统一?公租房咋设计,济南有望统一设计标准
2月13日,由全国26家设计单位和大专院校设计的《公共租赁住房优秀设计方案》经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租房设计方案一共7大类,共23套户型,以建筑面积40平方米的为主,最小的户型建筑面积不到34平方米,使用面积则不到23平方米,但起居室、卧室、卫生间、厨房一应俱全,并相对独立。如果正式发布实施,作为我国首个保障房的国家指导性设计方案,该方案将是我国保障房建设的重要参考。
2月27日,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济南目前尚无统一的公租房设计方案,但有设计导则。下一步,济南将按照“宜居、经济、环保、节能”的原则,对《济南市公共租赁住房设计导则》进行修订,完善保障性住房户型设计模板,细化并统一建筑设计标准。
据了解,统一的设计标准将对采光、通风和残疾人特殊建设需求等方面进行细致规定,在坚持不超出国家规定面积的基础上,按照“面积不大功能全、占地不多环境美、造价不高品质优”的总原则,做到室内基本生活设施齐备,室外环境优美,使保障性住房同商品房一样讲求品质和舒适度。
解惑2:保障住房方便否?建保障房,还要配套建设幼儿园、公交、超市
很多想购买公租房的市民告诉记者,他们担心公租房位置偏僻,孩子上学难,生活不方便。对此,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济南市保障房建设注重项目配套建设。
目前,清雅居、西蒋峪等公租房项目,均配套规划了与小区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幼儿园、文化活动站、商业服务、物业管理、卫生站、社区服务中心、地下菜市场等各种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随着工程的竣工入住,公交配套也将逐步到位。
解惑3:准入标准调整否?今年廉租房准入标准不调整
据相关人士透露,今年济南市廉租房不再进行集中建设,廉租房的房源将在现有的公租房建设项目中选择符合标准的向社会提供。另外,由于济南市廉租房保障标准准入门槛较低,保障范围已经比较广,今年准入标准将不会再进行调整,其中家庭年收入要在16642元(含)以下。
济南市现已拟定完成《济南市廉租住房使用和管理暂行规定》,目前正在征求意见,争取今年上半年出台。规定主要对廉租住房的房屋交接、物业服务、维修养护、资格管理和资金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进行了明确细致的界定。
日前,天成新居的廉租户马先生向记者说出了他的一个困惑。去年8月,他入住天成新居。今年5月,他将年满60岁。“那时我就有了退休金了,收入将增加,很容易就超标了。腾房多不划算啊。”
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居民对这一问题比较关注。“我们对部分因收入提高而不再符合廉租住房条件家庭的退出问题提出了初步的解决办法:廉租住户因收入、住房、户籍、年龄等变化,不再符合廉租房保障条件的,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腾退;腾退确有困难的,房管部门将拟订有关措施予以解决。”
【新闻链接】
保障房建设将继续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面
2012年,公租房建设将采取政府国有建设平台与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多种渠道建设的模式。
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任务主要由企业集资建房承担。对政府组织建设的公租房主要抓筹措资金,确保建设资金不断档;对社会力量建设的公租房主要抓好协调和服务工作,成立专门的班子,向事业单位、产业园区及开发区和各类企业建设的公租房提供跟踪服务,随时帮助其研究解决工程推进过程中的问题。
同时,继续扩大社会力量参与面,吸引更多符合条件的单位参与到公租房建设中来。鼓励和支持经济适用住房(企业集资建房)建设,对有需求有条件的企业协助其落实有关保障性住房政策,定期对项目的开工、进度情况进行调度,确保其与全市的推进速度保持一致。
目前,济南市已初步落实保障性住房项目24个,已有1000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和3000余套经济适用住房开工建设;100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将于近期开工;5000余套公共租赁住房正在进行积极协调落实中。
【相关政策】
业主房屋维修将有保修金可用
2001年,济南市拟定了《济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暂行办法》。
2010年,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2001年印发的维修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调整,在省内率先拟定了《济南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已于2010年7月1日起实施。
截至2011年底,济南市累计归集商品住房维修资金21.14亿元,审批商品住宅维修资金使用申请1700万元;累计归集已售公房维修资金9.1亿元,审批已售公房维修资金申请4693万元。
为了解决维修资金使用程序相对复杂、使用效率低的问题,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对屋面防水严重损坏、电梯因故障停运、消防系统故障等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的紧急情况,专门制定了应急维修的绿色通道。遇到以上紧急情况时,动用住宅专项维修金不需要全部用户的同意。
“保修期外,可以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对住宅进行维修;保修期内,相关单位不履行维修责任怎么办?”有市民提出疑问。对此,相关负责人表示,为了促进新建物业工程质量保修工作,规范新建物业保修金的交存、使用和管理,保障新建物业在保修期内的正常使用,更好地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物业质量保修金管理办法(试行)》,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了《济南市新建物业质量保修金监管实施细则(试行)》,将自2012年3月1日起正式实施。自该细则施行之日起,房地产开发项目内新竣工的单幢住宅、非住宅,应按照建筑安装造价的一定比例交存保修金,交存比例分别为:多层和低层建筑3%,小高层建筑4%,高层建筑5%。(详细内容见本报今日B2版)
相关负责人表示,该细则的实施,将实现住宅维修的“终生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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