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李世武)大家都知道,大型挖掘机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开的,驾驶员需要取得从事挖掘机作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才能上岗操作。然而,在济南市中法院审结的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中,一名没有任何资质的“黑司机”违规操作挖掘机在路边施工且不设安全提示牌,结果在挖掘机转向时与路过的市民发生事故,造成一名儿童死亡,惨痛的教训再次给我们敲响了警钟。
据了解,肇事的穆某是个年轻小伙子,在工地工作。2012年2月12日11时30分许,穆某在未取得从事挖掘机作业的职业资格证书、未放置施工标示牌的情况下,在济南市市中区陡沟街道办事处郑庄村村东南北公路上施工作业,在操作挖掘机转向过程中,因未仔细观察周围行人车辆,将由此经过的一辆二轮电动车刮倒,致电动车上乘坐的一名五岁男童摔倒地上后被挖掘机碾压头部当场死亡。
事发后,当日12时许,穆某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了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事实。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穆某的亲属赔偿被害人近亲属损失4.2万元,最终被害人近亲属对穆某的行为表示谅解。
日前,此案经法院审理认为,穆某违规操作挖掘机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鉴于其犯罪以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且能够赔偿被害人近亲属部分损失,取得了被害人近亲属的谅解,确有悔罪表现。法院遂一审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年零六个月,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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