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徐艳霞)记者,近日从市环保部门获悉,为加强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有关规定,我市于9月20日起,开始正式实行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制度,环检与车辆年检同步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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