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查看原图从早期的学者、执掌中国建设银行、到中国证监会主席、再到山东省省长,“学者型官员”郭树清带着他的一身儒雅才气来到山东,给山东经济带来新的改革尝试,2013年8月7日,山东“金融改革”启航,2014年山东全面深化改革的大幕正在开启。短短半年时间,山东金融体系正经历脱胎换骨之变,“中央金融部门30余名官员赴山东挂职”“民间金融机构规范发展”“齐鲁股权交易中心公司化改造”“为小额贷款公司松绑,民间资本阳光化”山东金融改革仍在加速前进,而这一变化将弥补山东经济短板、推进经济转变之路。
>新型交易平台隐现
“金改22条”出台后,山东区域股权交易中心——齐鲁股权交易中心迎来新机遇,完成公司制改造,至此,山东省区域性股权交易市场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公司制改造和功能提升后,健全了法人治理结构,打造了挂牌交易、托管发布和综合展示三大平台,创新形成了包括私募股权、信托产品、集合票据、中小企业私募债、其他金融产品在内多元化交易市场,基本搭建起全省性股权交易市场架构,并与沪深交易所、“新三板”等市场建立起合作交流机制。截至2013年末,齐鲁股权交易中心新增挂牌企业175家,累计达291家,实现直接融资近20亿元,带动间接融资近100亿元。在保险业方面,各地
争取一些保险创新项目先行先试,济宁等地开展政策性小微企业贷款保证险试点,潍坊试点开展订单农业贷款保证保险,同时,也在及积极申请试点个税递延型养老保险;采取资金委托等方式,创新新农保资金与国有保险公司合作模式,推进保险与信贷的结合,发展信贷保证保险和信用保险。
除此之外,一些新兴的交易平台正在布局中,省里起草了《山东省权益类交易场所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做好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新设管理的意见》、《交易场所设立申报指引》及《交易场所业务管理办法》等监管办法,批复了山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山东能源环境交易中心、休斯顿石油装备交易中心、金乡大蒜现货电子商务交易市场等4家交易场所筹建方案;并大力推进齐鲁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烟台海洋产权交易中心、日照大宗商品交易中心、华东石油交易中心筹建工作,为发展多要素市场勇于迈出第一步。
>民间资本阳光化
伴随居民存款总量的增多,各地小额贷款公司如雨后春笋般遍地开花,部分民间资本开始积极流入实体经济发展,让民间金融阳光化,帮助小微企业成为融资,成为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的重中之重。
继金改22条后,11月份,省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支持小额贷款公司发展有关事宜的通知》,创新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政策创新。从股东持股比例、发起地域、经营区域、贷款额度、融资创新等方面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政策进行了调整,同时进一步完善了试点资格选拔机制,加大了监管力度。截至2013年年底,山东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数量达到357家,注册资本411.4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1082亿元。
山东省在政策上逐步为民间融资机构“松绑”,规范民间融资,在总结东营、临沂两市试点经验基础上,省政府出台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发展民间融资机构的意见》,在全省推开规范民间融资,进而成为全国首个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此项工作的省份。截至2013年底,全省共设立民间资本管理机构163家,吸纳民间资本97.3亿元;设立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18家,对接资金10.9亿元,促进了民间融资阳光化、规范化发展。
>地方金融改革“加速度”
作为经济大省的山东,山东省全方位推进地方金融改革,壮大地方金融规模实力。在金融改革22条中曾提出过,积极发展“农村资金互助社”,提高“三农”自我服务水平,增强农村金融服务,与山东省推进的地方金融改革密切相连。2013年当地曾对外公布,农村信用社的改革会引入更多民间资本,同时促进县市联社转为农村商业银行,目前,累计改制组建农商行30家,参与当地2011年开始的农村信用社改制的已超过60%系民间资本。除此之外,村镇银行新设18家,累计达到82家,县域覆盖率达到65%;小额贷款公司新增61家,达357家,注册资本411.4亿元,全年累计发放贷款1082亿元;融资性担保公司新增融资担保金额近1300亿元,支持了7万多户中小企业发展,全省各地金融改革逐步开始提速。
在农业保险领域,当地希望拓宽农业保险品种和覆盖面,探索建立农业巨灾风险分担机制和风险准备制度。并且,深入开展县域金融创新发展试点,试点范围扩大到全省20个县(市)和莱芜市。同时,属于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的日照,在其金融改革新政中也提出支持在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日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省级以上园区设立专门为科技型企业服务的科技支行、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和保险专营机构等。至此,烟台、滨州、东营、聊城等地先后出台地方版金融改革新政,推动当地金融创新发展。
>营造良好金融业发展环境
山东经济总量虽很大,但金融业总体发展水平不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不强。据数据显示,2012年,山东省GDP总量50013.2亿元,排名全国第三,仅次于广东、江苏,但山东省金融业增加值只有2018亿元,仅占生产总值的4%,与前两名相差较大。而外界也将山东金融行业落后归咎于经济结构等原因。而此次金融22条也是弥补山东金融短板,涉及银行、证券、保险、民营金融机构、区域股权交易市场、民间融资等金融全领域改革,并且,这一全新的金融体系平台正逐渐显现。其中在民间金融阳光化,规范化迈出了较大步伐,地方小型金融机构发展加快,省政府发表了《关于建立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的意见》,明确了地方金融监管的职责范围和管理体制。目前全省17市县两级均已成立市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同时,围绕小贷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交易场所、民间融资机构等制定了一系列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了监管工作规则体系。“金融中心”计划正在积极推进中,经国务院同意,中国人民银行等部门批复了青岛市财富管理金融综合改革实验区总体方案,济南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也取得初步进展。股份制商业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在县域新设分支机构46家,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县域覆盖率分别达到63.3%、95.8%、89%。
除了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健全地方金融监管体制外,各地市更注重对于金融人才的引进与培养。先后举办了全省县域金融发展专题培训班、对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进行了系统培训,制定了金融人才专项培训计划,对全省金融人才培养引进提出了具体目标和措施。
>以金融创新促发展
山东金融改革正成为本轮金融改革的“标杆”。而以金融创新改革促经济发展,金融稳步推进了多种社会形势融资,强化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理念,保障了全省经济社会提供融资。截至2013年底,全省社会融资总量达到10817.9亿元,同比增加1533.1亿元,增长16.5%。银行融资稳定增长,截至2013年末,全省本外币存、贷款余额达到63357.88亿元和47952.1亿元,分别比年初增加7916.76亿元和5023亿元;全年表外业务融资增加4295亿元,同比多增1947亿元。
信贷结构的不断优化,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贷款增长较快,“涉农”和小微企业贷款继续实现“两个不低于”目标以及直接融资渠道不断拓宽。全年股票、债券两项直接融资达到1950亿元,其中,债券融资1867亿元,同比增长22.3%,金融服务正为实体经济输入新的活力。
关于2014年的金融改革发展方向,省长郭树清曾表示,“稳步推进金融改革,积极指导农民合作社内部的资金互助和信用合作、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稳步推动由民间资本发起设立银行;规范设立民间资本管理机构、民间融资登记服务机构;推动更多企业改制、挂牌和上市,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搞好济南区域金融中心和青岛财富管理中心建设。”记者牟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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