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济南消息(记者徐玉芹)为保障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下简称“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省教育厅昨日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政府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畅通随迁子女入学渠道,保证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都有学可上。同时建立随迁子女就学档案,在评优奖励等方面与当地学生一视同仁,消除所有存在歧视的条件。
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将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政府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保障符合幼儿园、义务教育学校以及高中学校入学或考试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公平享有与当地居民子女同等的接受教育权利。各地要合理制定随迁子女入学条件,并逐步放宽随迁子女入学和升学条件限制。
要建立完善随迁子女接受学前教育和义务教育申报登记制度,提前公布入学(入园)条件要求和有关手续办理流程,有序开展入学(入园)、申报和登记工作。对于符合入学(入园)条件的,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安排在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学校就读。公办学校学位不能满足需求的,可采取购买民办学校服务的方式予以安置,保证符合入学条件的随迁子女都有学可上。随迁子女流出地在每年秋季开学前要对本区域内适龄户籍人口入学情况进行核实,加强与流入地教育行政部门的沟通和配合,为随迁子女顺利入学提供必要帮助,确保本区域内所有适龄儿童按时入学。
在评优奖励、入队入团、困难资助等方面,要坚持随迁子女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消除所有存在歧视的条件。
新闻推荐
“让梦想改变生活”——世茂环渤海“幸福力·梦想·生活”论坛暨“宅”计划,于10月25日下午14:00,在北京盘古...
济南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济南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