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济南3月18日电山东省政府日前批复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组提交的《寿光市龙源食品有限公司“11·16”重大火灾事故调查报告》,同意对涉事企业负责人、当地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负责人等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2014年11月16日,山东省寿光市化龙镇裴岭村龙源公司发生火灾,造成18人死亡、13人受伤,过火面积5000平方米。经调查,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龙源公司保鲜恒温库内沿墙敷设的制冷风机供电线路接头过热短路,引燃墙面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引发火灾。事故调查组认定,这起火灾是一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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