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媛媛
5月11日,成都“被打女司机”卢某向公众正式道歉。信中,卢某写道,“首先,对我行车中的鲁莽和不理智,诚恳地向大家道歉,我已认识到错误……其次,就我的家人、朋友为了维护我而做出的不当言论,诚恳地向大家道歉,错就是错,不应该找任何借口。”(5月11日《南方都市报》)
5月3日发生在成都三环路娇子立交桥附近的“暴打女司机”事件可谓一波三折:先是打人男司机张某遭到一边倒的谴责;其后,张某道歉,女司机卢某被打前连续变道且碾压实线的视频曝光,舆论开始反转;再后来,网友“人肉”出了卢某开车屡次违规的记录,甚至是开房记录,各种谩骂随即铺天盖地倾泻而来。
这种情况下,卢某的道歉被不少网友认为是不堪舆论压力的“作秀”,只是其希望停止事态进一步恶化的“退兵之计”。笔者倒认为,卢某的道歉,目的是什么并不重要,很显然这件事已经给她带来了足够的教训,足以令她在以后开车的过程中小心谨慎、遵纪守法。她的反思与道歉,也给广大有“路怒症”、开意气车的驾驶员们提了一个醒,不文明、不理性开车带来的后果可能超出你想象。现实中,“路怒”、“路霸”等不文明驾驶者不在少数,以咱们济南为例,媒体调查显示:有近六成司机承认自己有“路怒症”,这既可能堵塞交通、激化驾驶员之间的矛盾,甚至会造成车毁人亡的悲剧。
除了广大有“路怒症”的驾驶员朋友,在此事件中,该反思的人实在太多。那些参与“人肉搜索”卢某个人信息的网友,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自己的行为?出于对某个人触犯法律、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厌恶,公民有权利在网络上理性表达自己的意见,这是公民的言论自由;但问题是,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将别人的隐私泄露,在网络上设立道德审判场,以类似私刑的形式完成对他人的道德审判。事实上,那些参与恶意泄露卢某信息的网友,你们是在以伸张正义的名义侵犯别人的合法权益,实不可取。
此外,那些无良的淘宝店主们,是不是也该反思一下自己低劣的营销手段?就在打人事件发生不久,淘宝上某些商家就打出了“成都被打女司机同款连衣裙”、“成都打女司机猛男同款短裤”的广告,最令人惊讶的是,还真有人买。无论是淘宝卖家还是买家,俨然将一起严重的违法事件消解成了娱乐事件,这无疑是对社会规则与法律的高度戏谑。
如果说,女司机被打是现实中的暴力;那么,网络上的人肉搜索与狂欢,则是虚拟世界的暴力。男司机张某通过拳头发泄着自己的暴力,网友用恶意泄密、道德审判来抒发自己对现实的不满,这无疑与社会转型时期积累的压力与社会浮躁情绪密切相关——这也是女司机道歉之后,整个社会最需反思的关键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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