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
生命至上!如何衡量一个社会文明的程度?在社会发展、城市建设的大潮中,红十字人不断创新,始终坚持“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宗旨,积极倡导遗体、角膜、器官捐献,为捐献者立碑。他们的努力,为这座城市书写了浓墨重彩的发展新篇章。
●●●拓宽服务渠道 体现人道关怀●●●
省政协委员、市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袁淑玲在春节前召开的山东省两会中提交了提案。在该提案中她表示,传统观念作祟、宣传乏力、缺少相应的法律保障以及奖励机制成为了当代我国遗体、角膜、器官捐献事业的瓶颈。同时,她希望针对这些发展的“绊脚石”,能够出台相应的政策,从而为济南市的遗体、角膜、器官捐献事业打造一个合理、良性的发展平台。
根据《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有关规定,县级以上红十字会负责遗体捐献的具体工作。遗体、角膜、器官捐献作为红十字会“三项捐献”工作的重要内容之一,自2009年起,山东省及济南市红十字会在长清福寿园文化陵园先后建成了省暨济南市遗体捐献纪念碑、器官角膜捐献纪念碑,2012年又在山东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建设了遗体与器官捐献文化馆,以此作为缅怀场所,弘扬奉献精神、传承人文理念,为后人所敬仰和怀念。市红十字会利用每年清明节、寒衣节等节日追思、祭奠捐献者,不定期走访慰问困难捐献者家庭;与爱心企事业单位合作为捐献者进行查体和救助;制作《闪光的奉献》宣传册、邀请捐献登记者、志愿者、捐献者家属及社会各界代表参观红十字会捐献工作并座谈,捐献工作取得了长足进展。
2014年的一天,市红十字会接到了一位曾接受过“助青春——圆梦大学”救助者父亲的电话,为了感谢市红十字会和社会的爱心帮助,他志愿填写了《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他的儿子也进行了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他们的故事在社会上引起强烈反响,许多爱心市民也积极参与。截至2015年3月底,遗体捐献登记1907人,实现捐献193人;器官捐献登记205人,实现捐献17人;角膜捐献登记582人,实现捐献91人;造血干细胞血样采集9284份,实现捐献24人。
●●●感召社会奉献 谱写无疆大爱●●●
2011年市红十字会党组成立以来,广泛开展遗体、角膜、器官捐献的宣传发动、登记和生命关爱活动,提高市民的知晓率、认同率、参与率,形成深发展、可持续、广宣传的捐献长效机制,在让群众受益、广泛参与的同时,为提升社会文明程度作出了贡献。
在市红十字会的感召下,不断有市民表示,要将遗体捐献给社会,成为一名光荣的遗体捐献志愿者。在济南市社会福利院,有这样两位老人,一位58岁、一位67岁,他们都患有疾病而导致身体行动困难。进入福利院之后,受到了大家的关心、安度着晚年。在感受到社会温暖的同时,他们均表示,要在百年后将遗体捐献出来。2015年4月初,他们在福利院工作人员和亲属的帮助及支持下,实现了捐献登记意愿。
2015年4月23日,天桥区人民医院主管中药师李毅走完了她人生的最后一程。作为一名从医者,身后她捐献出遗体和眼角膜,完成了为医学事业作最后一次贡献的心愿。作为中药师,她深知遗体捐献对人类医学发展的重要性,她与丈夫一起填写了《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领取了《遗体(角膜)捐献登记证书》,并叮嘱孩子们,要将她的遗愿完成。
同年5月1日,力明科技职业学院创始人王显明遗体捐献仪式在学院教学楼前举行,在济南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的见证下,家属代表及接受单位负责人在遗体捐献书上签字,王显明成为济南市第197例遗体捐献者。早在2012年8月15日,王显明就填写了《遗体(角膜)捐献申请登记表》,毅然将自己的遗体捐献给红十字事业,为医学教育事业作出最后的贡献。近年来,市红十字会积极开展捐献者典型事迹推广,其中涌现出全市脑瘫姐弟登记捐献角膜、共济失调症患者捐献遗体用于医学研究等感人事例,在社会上赢得了广泛的认知和好评。带动更多的市民参与捐献事业,让更多的人能够获得生命的希望和光明,让无私捐献的大爱精神薪火相承。
生命没有终结,奉献还在继续。
如今,济南市红十字会正和支持这项事业的所有爱心人士一起,为泉城这座美丽的城市谱写奉献的新篇章。
(本报记者 王楠 通讯员 路苗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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