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桥区棚户区改造官扎营片区回迁居民:
官扎营片区回迁安置房已竣工,5月15日开始回迁。
差价款缴纳及入住验房手续集中办理时间、地点及对应楼号通知如下:
一区:(片区内宝华街东段路南)
5月15日:南区1号楼(原5号楼)
5月16日—17日:南区2号楼(原4号楼)
5月18日—19日上午:南区3号楼(原3号楼)
5月19日下午—20日:南区4号楼(原7号楼)
5月21—22日:南区5号楼(原6号楼)
5月23日:南区7号楼(原9号楼)
5月24日—25日上午:南区8号楼(原8号楼)
5月25日下午—26日:南区9号楼(原11号楼)
二区:(片区内宝华街东段路北)
5月15日—16日:南区10号楼(原13号楼)
5月17日—18日:南区11号楼(原12号楼)
5月19日—20日:北区6号楼(原2号楼)
5月21日—22日:北区3号楼(原1号楼)
5月23日—24日:北区4号楼(原15号楼)
5月25日:北区5号楼(原10号楼)
5月26日:北区2号楼(原14号楼)
官扎营新区集中回迁安置将分一、二两个区同时办理差价款缴纳及入住验房手续,请回迁居民按照以上公示时间及一、二区楼号办理顺序,分别到官扎营新区一区集中回迁现场办公地点即:南区2号楼楼下(原4号楼)和二区集中回迁现场办公地点即:北区6号楼楼下(原2号楼)办理。为方便回迁居民缴纳差价款,请将款项提前存到银联卡中,以便现场刷卡缴费。
手续办理所需资料:《济南市城市房屋拆迁产权调换协议》或《济南市城市公有住宅房屋拆迁安置协议》、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6份)(若产权人无法到场,被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证、产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公证委托书)。
过渡费发放至2015年5月31日,咨询电话:15589917738。
特此公告
济南旧城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济南市天桥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
二○一五年五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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