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晚,振华商厦门前看车处钢丝绳上已悬挂警示标识。19日,半月前在这里遭钢丝绳割喉的小伙不治身亡。记者郭尧摄钢丝绳上已挂上警示牌 记者郭尧 摄
时报6月20日讯 (记者丁国彬 见习记者李焜染)5日晚,22岁的小王骑摩托车经过振华商厦门前人行道时,被看车处拉的一根钢丝绳勒住脖子,当场摔倒在地。6月19日,经过16天的抢救,小王最终没能挺过来。这个端午节,他原本要回老家订婚的,他心爱的姑娘,却再也等不到他……
20日,小王的同事小迟介绍,他是在19日22:00左右得知小王离世的消息。“小王的父母暂住在济南的一个宾馆,目前心情十分悲痛。”他说,小王的姐姐也来到济南照看父母,“由于悲伤过度,小王的妈妈还在医院打点滴,父亲也好几天没有吃过东西了。”
“19日15:30左右,医生说我孩子各个功能器官已经开始衰竭,让我做好心理准备。没想到过了不到俩小时,他就走了!”小王的父亲看着窗外,眼泪止不住地流了下来。小王的家人介绍,今年端午节小王本来准备回老家订婚,计划年底结婚,“家里把订婚用的东西都已经准备好了。”
小王出事至今,涉事看车处管理员严女士至今没有一句道歉的话。“小王在医院的这段时间,花了近20万。这些费用大部分是他们家人拿的。”小迟表示,小王已经离世,严女士不能再继续逃避下去,“我们会把这件事一直追查下去的。”
再访现场
伤人看车处咋就是没“婆婆”?
事发后,振华商厦一工作人员曾表示,严女士设立的看车处和商厦没有任何关系。“人行横道是市政公用道路,并不属于商场。”她说,商场也未收取严女士任何费用,“完全是她个人行为,与我们无关。”
魏家庄街道办事处城管科负责人刘先生也曾表示,事发地虽在辖区范围内,但并不属于他们管理。“我们从未收取过看车处任何费用,也没有授权严女士在那里圈地收费。”刘先生称,究竟是谁允许严女士在那收费的、她又是从谁手里承包的看车处,他并不清楚。
据魏家庄派出所一民警称,此事已立案,但他并非办案民警,具体情况并不了解。据小迟介绍,曾有民警说此事并非刑事案件,虽已立案,但并不能逮捕看车处负责人,也无法采取强制手段。
看车处仍在经营 钢丝绳还是没撤
距离小王被“割喉”已经过去16天了,记者20日夜间再探现场,发现该看车处仍在营业,有两位工作人员在收取看车费,绿色钢丝绳上已挂上了“注意安全”的红色警示牌。
20日20:00左右,记者再次来到振华商厦门前。附近另一个看车处的王师傅称,大约四五天前,有人在钢丝绳上挂上了警示牌。“出事之后,我也没再见过这个看车处的负责人。”王师傅说。
“这两天电视上也演、报纸上也登,这里都出名了。现在我们经过时都很小心,能不路过就不路过,很多同事都绕道而行。”一经过的市民对前几天发生的事仍心有余悸。律师说法
私拉钢丝绳不设标识看车处负责人应担责
山东平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赵金一认为,钢丝绳的所有者以及看车棚负责人应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在道路中间设立障碍物,应在一旁摆出标志提醒过路市民。”赵律师说,所在辖区的办事处、街道以及居委会,均与该看车棚有间接关系。“如果找不到看车棚负责人,可以联系所在辖区街道处理,受害方父母可以通过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赵律师说。
事件回顾■5日23:00左右
22岁的徐州小伙小王骑摩托车回家,在经过振华商厦门前一看车棚时,遭钢丝绳割伤脖子。■6日
小王的气管已被割开,需要插入喉管辅助呼吸。■10日10:00多
小王仍在重症监护室接受救治。受伤当晚,小王脖子内的淤血未及时疏通,造成脑休克,脑部积水严重,需开颅手术。■19日
经过16天的救治,小王还是不幸离世。(记者丁国彬 见习记者李焜染)
新闻推荐
为解决上班族、学生等患者的需求,日前,济南市皮肤病防治院正式启动“相约皮防夏日清凉门诊”。活动期间,医院将通过网站、微信、微博、LED屏等宣传平台,每日发布坐诊专家,患者可根据需求自主选择...
济南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济南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