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5日
威海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强华、倪开涌、林东寅、邵广宁、徐广、全洪文诉被告张春霞及第三人威海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山东铁荣地基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上诉人威海市威力基础工程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威海天山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你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00(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超诉被告张春霞及第三人威海中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内,并定于答辩、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七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文登元平石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文登市丰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威文葛初字第 7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葛家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李兴皇:本院受理孙华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3 个月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葛家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孙念荣:本院受理赵玉信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邹广厚、烟台德沛隆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明功诉你们及孙明贵、王光敏买卖合同合同纠纷一案,已经作出(2012)文商重字第32 号民事判决书。被告孙明贵、王光敏在法定期间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送达民事上诉状及上诉案件须知等材料,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上诉材料,逾期即视为送达。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文登市金泰诺漆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张浩诉你公司劳动争议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市大杨植物燃料有限公司、祁海霞、于善明:本院受理原告于洪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威文宋商初字第 44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宋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高涛:本院受理原告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威海中心支公司诉你保险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文商初字第1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第十三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威海伟宏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陈章益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王永忠:本院受理王以岐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于晓东:本院受理李娜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诉讼风险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宋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
田群:上诉人于洁就(2015)荣商初字第 86 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
荣成市人民法院
卢炳海:本院已受理张祯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石商初字第 332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 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石岛人民法庭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荣成市人民法院
刘根:本院受理原告赵洪清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3)荣人民初字第 13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夏仲俭:本院受理原告王学峰诉被告夏仲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第 471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婷婷: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荣成市支行诉被告张婷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第653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荣成市人民法院
王雪华:本院受理刘艳华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进入评估拍卖程序,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择评估、拍卖机构通知书,自本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标地物位于威海市海埠路 129 号-195房产。选择评估、拍卖机构时间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第三个工作日上午 9 时,地点位于荣成市人民法院技术室。逾期不到,本院将随机确定。另定于本公告期满后第二十个工作日到本院执行一庭领取评估报告,逾期视为送达。
荣成市人民法院
荣成市康明水产有限公司、张洪山、卞玲玉:本院受理原告山东荣成汇丰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荣商初字第 955 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十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任素芳:本院受理原告王培文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荣人民初字第 155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
荣成市人民法院
张陈敏:本院受理原告许连生诉被告荣成市鼎杰房地产开发公司、李军明、张陈敏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授权委托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二庭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届时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判。
荣成市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5 年 9月 24 日受理了申请人张明华遗失齐鲁银行股权证一张的公示催告申请,已依法予以公告。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本院于 2016 年 2月1 日依法作出(2015)市民催字第 71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股权证无效。自判决公告之日起,申请人张明华有权向发放机关请求重新办理股权证。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刘继安、王秀文:本院受理的 2015 市商初字第2272号原告济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润丰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 2272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本判决书送达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邱勇: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中支行诉你、陈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市商初字第 1787 号民事裁定书(撤诉),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民事审判三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边玉海:本院受理原告济南市市中舜泰建材开发公司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证据、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开庭时间为举证期满后的第二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 9 时在本院第十五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不到庭,则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泰安市泰山御道旅游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姜少萍、邢涛、史佩元、毛可铭、王有军、张桂兰、王清、许树基、沈鲁诉你公司、第三人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主要内容: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解除原、被告之间的《山东佳汇旅游发展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合同》;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赔偿原告损失 28235.27 元,(暂计至2015 年 11 月 9 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视为送达,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答辩状及副本,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30 日内向本院提交证据。在送达期满后 2016 年 5月 16日 9 时 30 分在本院仲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张爱华、济南爱华彩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道江诉你方及第三人吴学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 3 日上午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谢文欢:原告济南正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诉被告杨来强、谢文欢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历城民初字第 1991、1992 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进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上诉费,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济南孔源矿产品有限公司、邱洁亮:本院受理原告济宁市兖州区广聚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不当得利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 .并定于 2016 年 5 月 5 日下午 13时30 分在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仲宫法庭第二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法院
曾艳:本院受理张福军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 (2015)市少民初字第 189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一、原告张福军与被告曾艳离婚。二、原告张福军与被告曾艳的婚生女张培随原告张福军生活,被告曾艳每月支付张培抚养费 800元,自 2016 年 2 月起至张培独立生活之日止,于每月 28 日前支付。三、驳回原告张福军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市中区人民法院
李永青:本院受理原告济南万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2015)历商初字第 185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本院于 2015年 11月 30 日受理了申请人浙江昂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示催告申请,依法办理了公示催告手续。在公示催告期间无人申报权利。本院于2016 年 2月 3 日作出(2015)历民催字第 92 号民事判决书,宣告上述票据无效。自本判决公告发出之日起,申请人浙江昂臻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有权请求支付。
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法院
德州建华机械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于贞虎诉你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 9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原县人民法院
周战友、解玉英、周贵春、周新春、周怀涛、周长丽、周长海、郭有才、周怀光、周明光、周长安、周长营、周明生、郭金魁:本院受理原告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 151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马治奎、张桂兰、徐连杰、王振华、张爱民、马治坡:本院受理原告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 152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孟凡军、孟庆海:本院受理原告平原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平商初字第 140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原县人民法院
德州海惠工贸有限公司、李云、王静、孔德峰:本院受理原告德州市富泰经贸有限公司诉被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州天衢中路支行、德州海惠工贸有限公司、李云、王静、孔德峰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夏津县大昌织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述芹诉被告夏津县人民政府、第三人夏津县大昌织业有限公司土地行政登记一案,案号为:(2016)鲁 1427行初5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 2016 年 5 月 10 日上午 9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大昌织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述芹诉被告夏津县房产管理中心、第三人夏津县大昌织业有限公司房产行政登记一案,案号为:(2016)鲁1427 行初 1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6年 5月 11 日上午9 时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大昌织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王述芹诉被告夏津县房产管理中心、第三人夏津县大昌织业有限公司房产行政登记一案,案号为:(2016)鲁1427 行初 2 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权利义务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2016年 5月 11 日下午2时 30 分在本院第二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霍文元、肖真真、刘传岭、王磊:本院受理原告夏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夏津县人民法院
夏行涛:关于张优林与你借款纠纷一案,张优林申请对你名下位于华夏 A 区 4 号楼 3 单元 102室的房产(房产证号为 2007A2 字第 596 号)进行评估,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协商选择专业评估机构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法院领取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夏津县人民法院技术室协商选择专业评估机构,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法院将依法指定专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夏津县人民法院
潘贵防:本院受理原告杨成新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吴树娟、吴玉水、宋桂华、张新淼、张泮超、高玉娟、乔新宇、乔冠栋、苑红梅:本院受理原告徐诺秋诉你们与乐陵市黄夹镇茨头堡中心小学为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及协商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6 年 4月 15 日上午 10 时准时到达本院技术室与申请人共同选择鉴定机构并领取确认委托机构通知书,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
乐陵市人民法院
高兰芝、陈吉霞: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王少华、高有联、高俊霞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及协商鉴定机构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2016 年 4月 15 日上午 10 时准时到达本院技术室与申请人共同选择鉴定机构并领取确认委托机构通知书,逾期不到视为放弃权利。
乐陵市人民法院
高吉勤、高有特:本院受理原告李殿宗诉你们与高吉清、宋淑梅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徐磊:本院受理原告王淑梅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史勇、史金才: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枣城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苏东朋: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5)乐商初字第 1290 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夹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姜宝利、李立立、李光明、姜保智: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李玉俊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商初字第 878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秀坡、李书花: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张秀川、张秀洲、魏建松、商建松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商初字第 906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俊海、王秀铃: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与徐晓辉、郑新芝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商初字第 1085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张元军:本院受理原告王成业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杨成刚、贾朋利:本院受理原告刘保增诉你们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 日上午 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朱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德红: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与王正芳、伊全振、王建华、卞凤华、王怀棚、李世凯、李长勇、柳红星、王书亮、孟刚、刘玉升、张志霞、杜宪德、张国英、孟繁刚、孟凡胜、王寨池、田洪勇、褚红芬、苑保利、李长钊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化楼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窦秀风:本院受理原告乐陵市三马建筑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与中太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孟繁良、张仲新、乐陵市乐润肉类加工有限公司为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送达之日后的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监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卢方升:本院受理原告宋淑娥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日上午10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杨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则依法缺席裁判。
乐陵市人民法院
李东岭(高岭):本院受理原告刘国辉诉你为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乐商初字第 15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黄夹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乐陵市人民法院
王学义、庞秀梅:本院受理原告董洪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刊登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和 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 15 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鲁权屯人民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武城县人民法院
夏津县四海棉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时传钦):关于李尊旺与你公司借贷纠纷一案,李尊旺申请对你公司的设备进行拍卖,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协商选择专业拍卖机构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法院领取选择专业机构通知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公告期满后第 3 日上午九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夏津县人民法院技术室协商选择专业拍卖机构,逾期不到视为自动放弃选择权利。法院将依法指定专业拍卖机构进行拍卖。特此通知。
夏津县人民法院
山东天融生物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执行夏人社监理字[2015]第 01 号、夏人社监罚字[2015]第 01 号行政非诉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2015)夏法执字第 897、898 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2015)夏法执字第897 号执行裁定书。限你于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到法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逾期视为送达,本院将依法对你公司名下车辆、房产、土地使用权进行评估、拍卖。限你于公告到期后 10日内到我院选择评估机构,逾期由法院指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
夏津县人民法院
韩忠亮、张军生:本院依法审理原告郓城县富华种植专业合作社与你们及被告侯洪彬、郓城县银座纺织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的期限及举证期为公告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 3 日上午 9 时在本院城郊法庭开庭审理(遇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郓城县人民法院
张中周: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王圣连、张真真、刘青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 日内。并定于 2016年 5月 27 日15时 30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张东锋、张国庆:本院受理原告山东单县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及赵春雨、亓冠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和 30日内。并定于 2016 年 5月 27 日 10 时 30 分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单县人民法院
冯罡:本院受理原告毕志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王翠香:本院受理原告苗怀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 15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毕海军、毕四见、毕文彬、毕洁全、毕庆林、毕中华: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商初字第 92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章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毕海军、毕四见、毕文彬、毕洁全、毕庆林、毕中华: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商初字第 931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章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毕海军、毕四见、毕文彬、毕洁全、毕庆林、毕中华:本院受理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商初字第 930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章缝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杨建平、杨晓晓:本院受理原告杨贵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民初字第 1527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事审判二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薛川:本院受理原告刘瑞魁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 60 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 15 日和30 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 3 日上午 9 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巨野县人民法院
罗肃伟:本院受理原告祝自民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民初字第 1829 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 60 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赵洪勇、张德占、史乐、山东元正投资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丁建民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民初字第 2270 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向原告丁建民归还借款 10 万元及利息(自2015年 8月 13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年利率 5.60% 计付)。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 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
巨野县人民法院
巨野耀华玻璃科技有限公司、江苏耀华特种玻璃有限公司、马凤明、马玉松、马志国:本院受理的原告巨野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5)巨商初字第 176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商一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 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巨野县人民法院
徐立超、宋传议、宋传涛、李忠亮、王斌: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齐晏商初字第 747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晏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焦爱永、杨震、王京山、位强、焦爱军:本院受理原告山东齐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4)齐晏商初字第746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晏城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杨波:本院受理原告肖红红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5)齐赵民初字第 1172 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 日内来本院赵官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 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齐河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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