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 9日,经过将近一年不放弃的追捕,曹县公安局民警终将涉嫌诈骗的嫌疑人李某抓捕归案。
2015年3月底,曹县某乡政府通过济南某中介邀请李某等三人来曹县讲授电子商务平台运作,并指派乡政府工作人员张某负责安排上课事宜,由于经常接触,李某和张某逐渐熟识。一日,李某在与张某微信聊天时谎称自己是山东广电新媒体的工作人员,手里有某服装品牌的电子商务项目,目前项目正处于筹集资金阶段,每股两千元,每人只能购买一股,半年至十个月后可返利五千元,问张某有没有兴趣。由于李某平日比较斯文,言谈举止很有风度,刚参加工作的张某比较信任李某。 此时听到有投资机会,没多少存款的张某动了心,表示可以参股。李某又称张某可以介绍其他人参股。于是张某又向其亲戚朋友推荐,最终共有 8 人向李某参了股,并通过张某将八人股份共一万六千元钱打到李某账户。
李某见到钱来得比较快,于是又称自己有农产品的推广销售渠道,让张某帮忙联系业务,后张某联系到某芦笋种植村,并介绍该村负责人董某与李某见面。李某又慌称自己是山东广电新媒体工作人员,可以帮董某所在村销售芦笋,但需要一万元钱运作关系。董某表示可以出钱运作但是一万元钱价钱太高。后经商讨双方决定,董某所在村付给李某五千元钱,由李某帮忙做推广工作,双方签订了推广合同,李某加盖了山东广电新媒体的公章。
签订合同后,李某随即离开了曹县。董某按约定将钱款转账到李某指定账户,第二天董某与李某联系但却发现李某关了机。董某于是找到张某,希望张某通过微信与李某联系,但张某发现在微信上李某将张某拉入了黑名单,无法取得联系,两人意识到可能是上了当,于是赶忙到曹县公安局报了案。
曹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迅速成立专案组,并派出民警进行调查取证。经过外围摸排,民警得知李某根本不是所谓山东广电新媒体的工作人员,进一步证实了李某虚构事实,诈骗钱财的行为。
今年3月 8日,曹县公安局民警接到线索,李某出现在济南市中区某宾馆内。民警立即赶赴济南,3月 9日,民警终将外逃近一年的李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李某对自己虚构事实,诈骗钱财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李某已被批准逮捕。
范子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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