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魏然报道
本报济南4月9日讯今天,记者从省纪委监察厅网站获悉,近期,枣庄市纪委通报4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台儿庄区政府党组成员、区应急办主任甄自刚违规公款聚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参加就餐人员承担餐费。
滕州市柴胡店镇卫生院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时任柴胡店镇卫生院院长叶怀华(现任滕州市龙阳镇卫生院院长)对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柴胡店镇卫生院副院长、柴胡店镇妇幼保健计划生育保健服务站站长周伟和柴胡店镇卫生院副院长张井海对上述问题负有重要责任,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薛城区房管局物业办违规给单位职工发放服装。房管局物业办副主任刘兵对此负有主要责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峄城区建筑材料工业总公司总经理陈超违规支出接待费,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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