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济宁讯(通讯员张明林张昕)高新区严格按照省、市相关要求,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将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的落实情况体现在执法活动的方方面面,切实保证群众知情权、参与权,为高新区营造亲民便民氛围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今年以来,通过落实行政执法各项制度,高新区共取消证明事项30余项,办理公司住所告知承诺审批事项8800余项,公示行政许可事项5300余项。
践行审批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群众不在“折返跑”在济宁高新区为民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公司住所登记手续的王女士说“来高新区创业就是听说你们这边营商环境一流,配套制度完善。现在这里又落实了公司住所地告知承诺,真的给我们这些创业者带来了很大便利。”
积极践行告知承诺,是落实行政许可证明事项清理的重要举措。原来办理公司住所登记,需要提供房产证和租赁合同。因房产证和租赁合同经常涉及产权归属、使用功能合法等用途等不统一等问题,使得群众不能够一次性办理,往往需要“折返跑”,给群众办理业务带来很多麻烦,既耽误了群众办理业务的时间,又降低工作人员的办事效率。另外,由于住所登记手续的门槛过高,一些办事群众望而生畏。推行公司住所告知承诺制后,降低了设立公司的门槛,群众只要递交住房承诺书,就可以办理公司住所地登记,让来我区创业的群众满心欢喜。
执法信息公示,群众想了解的就是我们应该公示的。群众走进为高新区民服务中心,在显眼位置就能看到两块行政执法公示专栏,一块展示执法人员的信息,一块展示高新区证明事项保留及取消清单。不经群众询问,该中心业务引导员、志愿者会积极引导群众办理相应的业务。
针对需公示的审批事项如办理流程图、服务指南、“一次办好”清单等内容,需要明确的审批事项的名称、受理机构、审批机构、受理条件、办理时限等内容,为民服务中心都开通了多种渠道进行公示,群众既可以在大厅查询机查到,也能在电子显示屏上看到,同时在及时更新的微信公众号、“山东政务服务网”、济宁高新区官方网站也能及时检索到执法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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