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5年12月22日(星期二)上午10:30在柳州市八一路21号1栋3楼拍卖厅,采用现场网上同步联合拍卖的方式,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物:
1.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西1号富临宾江E号商业楼102号房产,房产证号为【4504400034610号】,面积:462.98㎡,起拍价:4033482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2.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西1号富临宾江E号商业楼103号房产,房产证号为【4504400034609号】,面积:645.27㎡,起拍价:5668052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3.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西1号富临宾江E号商业楼104号房产,房产证号为【4504400034603号】,面积:540.61㎡,起拍价:4748719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4.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西1号富临宾江E号商业楼203号房产,房产证号为【4504400034613号】,面积:920.61㎡,起拍价:3221399元,竞买保证金:¥100万元。
5. 位于来宾市桂中大道西1号富临宾江E号商业楼105号房产,房产证号为【4504400034607号】,面积:1096.40㎡,起拍价:9551837元,竞买保证金:¥200万元。
上述标的物103、104、105、203 号房产存在租赁合同。
详情可即日起到本公司或登录“联拍网(www.Lp113.com)”、“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阅资料。保证金、成交款及拍卖佣金汇入户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执行款,开户银行:广西来宾桂中农村合作银行北二路分理处,帐号:2168012040000668,保证金到帐及办理竞买手续的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星期一)下午17时。竞买人持付款凭证和身份证复印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
本公司按标的物现状实施拍卖,不做瑕疵担保。办理产权过户及其他所有权转让手续所产生的所有相关税费及过户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请有关当事人及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逾期不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看样时间:2015年12月17日至18日(请提前电话联系)
法院监督电话:18172292820(石法官)
咨询电话:0772-381357813877251855(梁先生)
咨询地点:柳州市荣军路160号永意山语城1栋4-14号
广西中南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2015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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