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陈霞)“80后”青年俞建新贩卖毒品被捕,在公安机关的审讯下,俞建新坦言自己曾在9年前参与过一起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案。10月25日,兰州中院一审宣判,俞建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8年,同时向受害人马某家属支付各类赔偿金8万余元。
2011年11月13日,警方接到报案称,城关区中山林附近某小区内,有人贩***。警方随后在某小区住户家里抓获俞建新。审讯期间,俞建新对贩***的事实供认不讳,除此之外还主动坦白曾在9年前参与一起打架斗殴事件。
经查,2002年4月20日,俞建新在城关区某酒吧做服务生,他按照酒吧老板的安排,将砍刀藏于包厢内。当一名马姓男子出现在酒吧时,老板一声令下,俞建新与其他几人手持凶器对马某实施殴打,致马某身体多处软组织挫伤,并引发开放性颅脑损伤死亡。同案犯相继被捕,俞建新却逃亡在外,直到9年后在贩***时落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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