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耀)春节将至,1月19日,兰州市食药监部门明确四项措施,规范“年夜菜”制售。对全市制作外卖“年夜菜”及集体聚餐的餐饮单位进行拉网式监督检查,责任到人,对没有备案的餐饮单位责令尽快备案,对达不到“年夜菜半成品套餐”制作条件的餐饮单位责令停止制作外卖。其中,禁止异地设场所加工制作“年夜菜”,熟食制作与食用时间应在24小时内,外卖套餐不宜供应生食水产品。
兰州市城关区食药监局明确,首先,禁止异地设场所加工制作“年夜菜”;其次,熟食制作与食用时间应在24小时内;第三,“年夜菜”须配备专用留样设施;第四,制作外卖“年夜菜”要备案登记,未备案的餐饮服务单位不得制作、外卖“年夜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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