霍邱讯 7月22日,霍邱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十分荒唐的故意伤害案件。丈夫闫某因与妻子争抢雨伞,打断妻子两根肋骨,后被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闫某与尤某系夫妻关系,2015年9月30日7时许,双方因出门争夺使用一把雨伞,发生厮打,在厮打的过程中闫某用右拳向尤某左侧肋骨处打了几拳,致尤某左侧第8、9肋骨骨折,经六安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尤某左侧第8、9肋骨骨折符合钝性外力作用所形成,其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已调解达成民事赔偿协议,被告人闫某赔偿了被害人尤某经济损失13500元。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闫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轻伤二级,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适用法律正确,予以确认。鉴于被告人闫某自愿认罪,又因家庭矛盾纠纷引发,且赔偿了被害人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依法可从轻处罚。
(陈孝升)
新闻推荐
霍邱一饭店老板遭“头发骗”
霍邱新闻,弘扬社会正气。除了新闻,我们还传播幸福和美好!因为热爱所以付出,光阴流水,不变的是霍邱县这个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