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新闻 柳江新闻 柳城新闻 鹿寨新闻 融安新闻 融水新闻 三江新闻
地方网 > 广西 > 柳州市 > 柳州新闻 > 正文

他找表哥修好了水管?物业与业主沟通时存在误解,导致“楼下被泡”

来源:南国今报 2013-11-11 16:30   https://www.yybnet.net/

后续报道

今报柳州讯(记者许洁琳)柳州市静兰路东一巷静兰小区一业主装修钻坏楼上水管,楼上业主不知情,打开水闸造成楼下被泡,损失1万多元(今报11月6日7版曾报道)。对此,小区物业服务公司负责人作出回应,原来双方在沟通时存在一定的误解。

据该小区物业服务公司——柳州市安和物业服务公司相关负责人张女士介绍,去年11月,他们接到李先生反映,称钻坏6楼601房的水管了。随后,公司派人到场查看,因为601房的业主还没有来办理交房手续,联系不上,她就建议李先生自行修复。

张女士介绍,当时,李先生提出这个位置是房屋的主梁,应该从6楼将水管改道。正当双方协商不下时,李说了句“行了,我去找我表哥,他是开发商的”就离开了,此后半年间也没有与物业公司联系。于是,公司认为此事他已自行解决。因此,6楼业主来领钥匙的时候,工作人员没有告知水管曾损坏,也没有通知李。

李先生却说,当时看到工作人员把这一情况作了书面登记,他才离开的,“如果601房的业主来领钥匙时通知我一声,就不会造成泡水的损失”。李认为,物业公司就不能单方面认为事情已经解决了,而不履行告知的义务。

记者就此咨询了广西众维律师事务所的韦秋建律师。韦秋建认为,首先要看房开商是否与物业公司签订了交房的委托手续。假设房开商已将交房手续全权委托给物业公司,则物业公司的处理存在一定的过错。

根据有关规定,在业主还未办理交房手续之前,物业管理费由房开商承担,房屋的所有权还未转移,仍属于房开商所有。由于李先生的行为导致楼上水管损坏,在其提出要上楼维修时,物业公司有义务与房开商取得联系,征得同意后,用钥匙打开6楼房门协助业主维修。而在交付601房的过程中,物业公司也应当把这一情况告知业主。

韦秋建建议李先生收集相关证据,证明在事发时已向物业公司或房开商申报并请求其协助,然后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新闻推荐

最美不过龙虾情

说起开虾馆,情星龙虾馆老板覃欣笑道:“自己和老婆都是小龙虾的忠实粉丝。”覃欣爱吃小龙虾已经到了如痴如醉的地步,还没有开虾馆前,每天晚...

柳州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柳州市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

相关新闻:
经典美味推荐2013-11-12 16:29
猜你喜欢:
评论:(他找表哥修好了水管?物业与业主沟通时存在误解,导致“楼下被泡”)
频道推荐
  • 硬地上铺砂子种草植树业主质疑小区绿化造假 事发柳州市颐和家园小区,林业园林部门称不符合绿化规范已叫停施工
  • 钦州港海关与钦州港同频共振10年 建设国际一流港口 打造对外开放高地
  • 万亩茶山变“金山”
  • 产业旺 乡村兴
  • 容县群众体育 风景这边独好
  • 热点阅读
    文牧野: 我一直追寻着真实与真诚... 王阳:《人世间》让人思考什么是活着... 国潮那么潮
    图文看点
    乡里乡亲
    张庭夫妇公司被认定传销 举报者:担心... 电影《花渡好时光》定档 回乡青年演... 从《少年》《下山》《踏山河》到《孤...
    热点排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