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绍德日前,环卫工人罗女士在龙潭路口被一年轻男子拿刀架在脖子上,吓得魂飞魄散,危急关头,有人冲出来毫不犹豫地救下了她。让人惊呆的是,见义勇为者,竟是一位已年过八旬的清瘦老人。经过天马派出所社区民警钟警官深入调查后,目前情况已基本弄清。男子姓韦,20岁,暂住在柳州,经其母亲出示的病历来看,他患有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见12月18日《柳州晚报》)。
精神病患者由于大脑功能紊乱,致使丧失社会适应能力,如果不能及时得到治疗,疏漏监护和管理,就会给社会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进而破坏社会和谐与稳定。最近几年,国内各地就多次发生精神病患者砍杀小学生 、驾驶泥头车故意撞人等暴力事件,至今回想起来仍让人觉得不寒而栗。至于说精神病患者打人 、放火 、高空抛物 、破坏公私财物等,则更是时有发生。精神病患者,已经成为威胁公共安全的一大隐患。
报道中患有精神分裂症和抑郁症的韦某,虽然有年过八旬的陈老先生见义勇为,死命拉扯着持刀的他,但并未将他制伏。好在,受害者罗女士的一个男同事及时赶到,趁其不注意从背后一把将其抱住,其他群众见状一并上来帮忙,这才合力将其控制住,否则后果简直不堪设想。看来,避免精神病患者惹祸,仅靠群众见义勇为远远不够。
我国《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治疗。”然而,这一规定在执行过程中却遇到了诸多困难。如何送往医疗机构,就是精神病人救治过程中最难解的一道题。由于精神病的治愈率低,很多家庭为了面子或承担不起沉重的医疗费用,只能把病人关在屋子里,或干脆赶出家门,任其在社会上游荡。
精神病群体是一个不折不扣的社会弱势群体,理应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和帮助,可事实上,社会对于精神病人的歧视却有增无减。家人对病人的亲情缺失,本来就加重了他们心理上的负担,而来自社会的种种歧视和不公正待遇,则更加剧了他们的自卑心理,导致病情加重,进而成为危害公共安全的隐患。所以,救治精神病患者,不仅仅是单个家庭的事情,而是一项需要政府倡导 、投入,有关部门提供服务,全社会共同关注,社会力量支持的社会性系统工程。帮助他们早日回归社会,回归正常的生活,全社会都要为之努力。毕竟,精神病患者身有所安,我们才能心有所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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