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章进入飞鹅路机动车道行驶的电动车,等于羊入狼群,随时有危险。电动车超载搭人现象普遍。
今报记者周群能 岑琴 毛秋雁/文 今报记者卿要林/图 策划:岑琴
核心提示
昨日上午,一名女电动车车手与小轿车相撞,当场死亡。在昨日本报关于摩托车专项整治的报道反馈中,不少来电的柳州市民将吐槽的槽点“转”向了电动车,他们认为,经过多年的限摩,柳州市目前的摩托车数量已经比较少,而电动车却在不断地发展壮大,成为道路上的“主力军”。“无门槛”上路的电动车,往往因为车手缺乏必要的交通常识和驾驶技能,正在日益成为道路上流动的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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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撞上直行轿车
昨日上午11时许,在柳州市柳太路太阳村村尾屯路段,一名52岁的女电动车手骑车横过马路时,与一辆直行的小轿车相撞。女车手连人带车摔倒,当场身亡。
记者赶到现场时,交警正在调查。记者看到,一辆黑色小轿车停在路边,车头左侧的保险杠以及引擎盖脱落。小轿车前方十余米远处,被撞的电动车严重损毁,车身碎片撒得满地都是。女车手身穿暗绿色外套,深色裤子,两只帆布鞋已经飞到几米远外。女车手头部严重受创,有明显伤痕。
据了解,女车手姓谭,现年52岁,柳南区太阳村镇人。谭的妹妹赶到现场。见姐姐不幸离世,伤心不已。据谭的妹妹介绍,姐姐在事发现场附近的一家养鸡场做工。事发时,她正准备去养鸡场。
据住在现场附近的覃阿婆介绍,事发时,她处在离车祸发生地三四十米远的位置。听到“砰”的一声响后,她看到一辆黑色小轿车刹车停了下来。随后,车上下来一名年约50岁的男司机。司机下车后,立即去查看现场,救助被撞的电动车女车手。
交警部门调取的天网监控录像显示,车祸发生在上午11时8分。当时,电动车先从马路另一边斜穿至马路中央绿化带附近。此时,一辆面包车驶过。面包车后方跟着涉事的黑色小轿车。电动车在马路中央并没有停留。等开至路中央时,电动车与小轿车车头相撞。
像这样的事故并不少见,近期就连续发生过两起电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两人死亡。两起事故的原因都是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电动车不按车道右侧行驶,酿成惨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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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违法待解
据柳州市交警大队事故科统计,从2014年1月1日至2015年3月1日,柳州市共发生交通事故262起,死亡229人,其中涉及摩托车,并因摩托车违法而造成的死亡交通事故59起,造成56人死亡;涉及电动车交通事故49起,造成37人死亡。数据不相上下,令人触目惊心。而在柳州交警盘点这些涉摩涉电交通事故案例中,醉驾、超速、无证、无牌、超员等违法行为比比皆是。
在参与本报的“两轮”整治讨论的市民中,多数人也认为,相对摩托车来说,电动车带来的隐患则更大。
市民农先生提出:真正考过证的摩托车驾驶人,而且长年驾驶摩托车的,基本上都会形成一种良好的条件反射,比如拐弯时提前打转弯灯,过路口观察左右来车。而发生交通事故的,肯定没学好。
农先生说,他在20年前学习摩托车驾照时,无论是培训还是考试都很严格。在培训中,学员不仅要学习交通安全理论常识、交规,还要练习车子的平衡、过桩等技能,驾驶技术都是实打实的。“哪像现在的电动车手,有的还不会骑自行车,就摇摇晃晃开起了电动车,能不危险嘛?”农表示。
不少来电市民多有摩托车驾驶经验,他们的观点与农先生的一致,认为至少摩托车手还经过学习才上路,对交安法和驾驶规则都有较全面的理解,驾驶时戴头盔,自我保护比电动车手做得好,而电动车手可以说是什么都不懂就上路,不戴头盔、超员、不打灯、乱横穿马路、不看信号灯等等,一数就是一大堆“罪状”。
“电动车才是最需要学交通法规的。”说起电动车上路是否要进行相应培训的问题,市民林先生认为,应该多学一学,最重要的就是为了自己的安全着想,如果自己出事了,家人也会跟着不好过。
不少来电的读者感慨,路上“横冲直撞”的电动车着实让他们感到害怕,因为很多电动车驾驶人都认为自己是“弱势群体”,别的车是不敢撞的。但是道路交通中,怎能让别人来保证自己的安全?“现如今,不少汽车买的第三者责任险,其实更多的就是防着电动车的。”农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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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尤怕电动车
在道路上,电动车和私家车、公交车抢道的现象也屡见不鲜,李忠波是柳州恒达巴士快1线路的公交车司机,对电动车抢道“深恶痛绝”。
李忠波说,在所有的车子里,电动车是最不守交通规则的,在整条快1的线路上,多数道路都划定了公交车道,并隔离出非机动车道,但是很多电动车就爱到公交车道和机动车道上跑。尤其是在飞鹅路上,常常有一些车主,往电动车上放上大包小包的货物,停在公交车道上。能避让,李都会避让,有时实在避让不了,他就会按喇叭提醒一下车主,但有的车主就瞥一眼,依然故我。
有时电动车这种不遵守交规的行为把公交车司机给惹毛了,他们也会想法给对方一点教训。一次,一名公交车司机遇上电动车停在他驾驶的公交车前,任凭他怎么按喇叭,车主都没有反应。为此,公交车司机待电动车车主启动后,就一点点将他逼到隔离带。电动车车主在下面骂骂咧咧。这些都被公交车上的监控系统给拍了下来,这名司机被公司给予批评。
电动车驶入公交车以及机动车道,一旦相撞,受伤的多为电动车车主。毕竟相对于机动车来说,他们没有任何的保护措施。李忠波说,电动车车主或许也懂,但是做起来似乎很难。现在不仅繁华道路,就连桂柳路这么宽敞的路,都有了明确的非机动车道,电动车依然喜欢走在机动车道上。李忠波认为,主要的问题是,电动车手不需要驾驶证就能上路,一点交通规则都不讲,让公交车司机们避之不急。
私家车车主李惠对电动车的横冲直撞也深恶痛绝。李惠说,有些电动车晚上开车都不开灯,更不会打转向灯。有一次,开在她前面的电动车没有任何预警就突然转弯,她差点就撞了上去,幸亏她反应比较快,及时刹住了车,否则后果难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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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整治成关键
无论是摩托车还是电动车,如今都是柳州市市民最常见的交通工具,那么如何管理才好呢?
市民李先生提到,摩托车好歹还有一个年检来把把关,车主大多还会定期进行保养维护,保证车辆的正常使用。可是电动车不仅驾驶人不用考驾照,电动车的性能良好与否,也全靠车主自己维护。一般情况下是,电动车多是哪坏了修哪,鲜少有保养一说。在路上经常看到电动车缺少后视镜、左右转向灯不亮等“缺胳膊少腿”的情况。
来电的农先生说,他是从事服务行业的,接触的人比较多,比如送水的、送货的、送煤气的都有。在闲聊中,农先生发现,这些人中不少其实想以摩托车代步,但是现在柳州的摩托车限购了,不少驾校都没有了学习摩托车驾照的业务,他们不少人都不知道上哪里能学摩托车驾照。农先生认为,摩托车对于不少工薪阶层来说,还是比较好用的代步工具,如果学摩托车驾照能比较方便,未尝不是一种“脱盲”的办法。
还有市民提出了更深层次的问题,认为摩托车报废不规范。“摩托到了报废期不去报废,也没什么部门监管。”林先生说,通常是如果上路后被交警部门查到,驾驶人最多让交警部门收缴了去,自己也没多大损失。这也使得摩托车报废期到后仍上路的情况比较普遍。林说,摩托车不拿去报废,好像对个人来说也没受什么限制,比如办车管业务不会办不了,买车不会买不了,所以大家就不在意了。前不久,也有电动车驾驶人提出过,“红牌”电动车到期后的处理问题。虽然相关部门还没有详细的措施,但有市民表示,不妨趁此机会对电动车上路好好规范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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