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剑锋在敬老节到来之际,10月16日,柳南区鹅山街道板栗园社区走进革新路一区重阳老人公寓,开展关爱老人活动。活动中,辖区文艺队和童乐幼儿园小朋友表演了歌舞,让在场的90多位老人看得乐呵呵的。然后,社区党员志愿者给老人送上水果,与老人谈心聊天;小朋友们给老人捶背,孩子们天真的举动引得老人喜笑颜开。(详见10月19日《柳州晚报》)重阳节也是“敬老日”,于这个时间节点上,开展丰富多彩的尊老爱老活动,不仅让老人们感受到了快乐与幸福,也在提醒全社会要进一步弘扬传统文化中有价值、有意义的精神内涵。
“百善孝为先”,说起来都是老生常谈。可在现代社会里,或忙于学业,或追求事业,我们对父母的关注往往会被忽略,与老人间的情感交流也变得匮乏。从网上流传的“亲情计算器”中可见一斑:假如父母再活30年,假如自己平均每年回家1次,每次5天,减去应酬、吃饭、睡觉等时间,真正能陪在父母身边的大概只有24小时,30年总共才720小时,差不多一个月。
“敬老日”不失为集中表达孝心的良机,我们不仅要记住这个节日,并在节日里升华亲情,更应让“孝”声一片成为新常态。
“忙于事务”不是理由,“没有条件”莫成托词,而且孝老既不需要讲究物质化、形式化,也没必要陷入“只有回家才是敬老”的窠臼,关键在于我们有没有这份“心”,是不是已经将孝德“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在经济上尽己全力奉养老人,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照料老人,在精神上细微之处慰藉老人。
有心孝老,天天都是重阳节。在这个节日里,我们不仅要大力弘扬尊老敬老的正能量,亦应反思老年人权益保护状况。譬如,赡养纠纷屡见不鲜,虐老等恶性事件偶有发生;又如,“保健品陷阱”、短信诈骗等无孔不入,随时会让老人遭遇“危情时刻”的考验;再如,双轨制的失衡、养老金的缺口,也恰恰说明当前老人权益保护仍处于“粗放”阶段。
如何让老有所住、老有所养、老有所乐,是必须正视的庄严命题。一方面,在强调“老人为本”之外,应当尽心尽责地为他们安度晚年创造更好的条件,老有所归、老有所养必须成为法定责任与义务的底线;另一方面,强化执法、强调问责,是为老人权益兜底的务实之举,亟需从维权机制和法律法规等层面进行升级换代。
尤其要引导老人学会捍卫自己的权利,不让合法权益被束之高阁甚至受到侵害。
一言以蔽之,让每一个老年人幸福安康,既离不开孝亲敬老要成为一种生活习惯,也离不开老年人权益保护的“兜底”,这理当成为敬老日里最应该反思的问题,并在接下来的日子里尽快行以践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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