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奇志15日8时许,柳州红光大桥发生惊险一幕,一名留着长长白须的老人爬上大桥的钢索,引来无数车辆行人围观,造成交通拥堵。有人发现老人竟是“熟面孔”,今年5月曾攀上过红光大桥造成交通拥堵。所幸的是在民警和消防队员两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下,老人最终自己下来了。(详见10月16日《柳州晚报》)虽然“跳桥秀”在柳州不再是什么奇闻轶事,毕竟人命关天,市民自然是不会麻木的。
那么这个六旬老人两度上演的“跳桥秀”是否就有噱头?能否给人更多的反思?笔者认为是应该的。
据说,老人跳桥的“首秀”是因为今年2月间的一场邻里纠纷,民警调解时没完全满足他的要求而产生怨恨。老人跳桥的原因,看似与警方也扯上了关系,笔者不知道民警没有满足老人哪方面的要求,但既是邻里纠纷能有多大点事,你又能有多大的“委屈”?采取跳桥这种激进的方式,你究竟想表明什么?上次是老人的女婿把他劝下来的,事情应该有解决的可能。令人不解和愤恨的是,事隔不到半年,老人似乎“跳上了瘾”,再次攀上了红光大桥。
面对民警的劝说,老人置若罔闻,一边举起了雨伞遮阳,一边还点起了香烟,与民警打起了“拉锯战”。经过长达两个小时的紧张工作,老人最终在家人和民警的耐心劝说下走了下来,老人跳桥“两秀”闹剧得以收场。
笔者发现老人两演“跳桥秀”并非一心寻短,主要目的在于“秀”。爬的是钢索,博的是同情。这种拙劣表演见得多了,自然就见怪不怪了。之所以人们把这样的自杀叫做“秀”,是因为这些人往往以自杀的名义,要挟、威胁当事人,逼迫有关方面处理相关问题才是真正的目的,大有“以暴制暴”的味道。生命成了逼人就范的筹码,群众、营救人员只是道具而已。笔者感叹:那些想通过“跳桥秀”,来达到“歪打正着”的目的,只能说打错了算盘。如果任何问题都可以一跳了之,那我们还要法律和政府相关部门干什么?作为社会的个体,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作为柳州这个文明城市的一员,我们每个人的一举一动都代表和影响着整个城市的形象。我们固然不能轻视任何一个生命,但对“跳桥秀”、“跳河秀”者的姑息,实际上是一种纵容。真心奉劝那些寻死者善待自己、珍惜生命,别再让柳江成为寻死者的跳台,别再为柳州的城市文明添乱、抹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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