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韦林汕
记者 李澜
晚报讯 80后男子李某吸食冰毒后,竟然冲到加油站玩打火机,所幸加油站工作人员及时制止并报警,赶来的警方将该男子制伏,才没有酿成大祸(晚报曾对该案进行报道)。近日,柳北区人民法院经审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2017年3月19日晚上9时左右,李某吸食毒品“冰毒”后,驾驶一辆小客车行驶至白沙路五一加油站,把车停在加油机前,关窗坐在车里一言不发。加油站工作人员连续几次敲车窗询问得不到应答后,便前去服务其他顾客。随后,工作人员再次来到李某车窗前,听到他开始自言自语:“我没有钱,有人要对我不利,我不想活了,你走远点,我要点火!”
紧接着,李某拿出手机反复拨打电话,并点燃打火机靠近打火机充气瓶制造恐慌。同时,他还大喊大叫,扬言有人要害他,叫其他人不要靠近,否则他就要点火“自杀”。加油站工作人员见状立刻打电话报警。
3分钟后,5辆警车、2辆消防车、20多名警务消防人员赶到加油站现场,将李某制伏,将他押上警车带走。经依法提取李某的尿液进行毒品检测,结果呈苯丙胺类阳性反应。
同年9月13日,柳北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被告人李某在庭上供述,事发当天,他吸食“冰毒”后,驾车途经雒容、三门江大桥来到柳州,至于为何会开车去加油站已经不记得了。他说,由于自己吸毒产生幻觉,头脑不是很清醒,开车到加油站后的事情已经记不清楚了,直到看了录像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
柳北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违反加油站安全管理规定,在加油站内长时间用手机拨打电话,并在加油枪附近使用打火机制造明火靠近打火机充气瓶,危害公共安全,其行为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告人李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指定辩护人的该辩护意见成立,法院予以采纳。关于指定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李某的行为未造成物质损失,未发生现实的危害,是犯罪未遂,可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经查,被告人李某在加油站内长时间拨打电话及制造明火的行为已经对公共安全造成现实的危险,其行为属于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既遂;被告人李某不符合缓刑条件,不宜对其适用缓刑。故该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不予采纳。
最终,柳北区法院根据被告人李某的犯罪事实、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悔罪表现,决定对其从轻处罚,遂作出了前述判决。
新闻推荐
柳州市召开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新闻发布会 1028个城建项目惠及民生
日报消息(记者侯静雯)昨日,柳州市召开2018年城市建设计划新闻发布会。柳州市相关部门代表就记者提出的十三个问题进行解答,问题涉及资金投资、土地供应、教育项目、老旧小区改造、园林绿化、交通出行...
柳州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柳州市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