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女士与地下铁公司人员的聊天记录
地下铁公司
记者 李书厚
贵州安顺的陈女士曾加盟柳州地下铁饮食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下铁公司)开店卖冷饮,当时向地下铁公司交了2万元加盟费和1万元保证金。在合同到期停止经营后,今年1月,陈女士向地下铁公司提交申请,要求退还1万元保证金。然而,如今8个多月过去了,保证金却迟迟没得退还,陈女士多次催促未果,气愤不已。
A 地下铁公司拖欠加盟商1万元保证金不退
多次追讨无果,加上小孩生病急需用钱,万般无奈下,9月10日,陈女士独自一人从贵州安顺坐火车来到柳州,并于当天下午找到位于海关南路东堤新都1区69号的地下铁公司。然而,相关人员却以“领导不在,财务不在”为由,继续不给她退保证金,并要求她先回去,过几天就会给她退。
“他们这是在耍赖,是在忽悠人。”11日上午,陈女士找到晚报反映情况。她说,她大老远跑来柳州,地下铁公司都没有给她退钱,“如果我回去了,地下铁公司更加不可能给我退钱。”
陈女士说,今年1月份,她提交资料,申请退保证金的时候,对方承诺45天内就给她退。然而,承诺期过后她多次催要,如今8个月过去了,对方都是以“财务在排款”搪塞。
“他们就是想以这种方式进行拖延,拖到最后将保证金占为己有。”陈女士说,由于贵州安顺离柳州比较远,对方可能就是抓住这一条,博她不会来找,或者就算来了,也让她耗不起,从而达到将她的保证金占为己有的目的。
陈女士出示地下铁作为监管方与加盟商签订的协议显示,在签协议时,地下铁公司收取了加盟商1万元的保证金。协议到期后,加盟商没有发生适用保证金处罚行为的,地下铁公司应在协议到期后7日内将75%的保证金退还加盟商,即7500元,剩余的25%在保密期满后,如加盟商未存在违反保密行为的,地下铁公司应在3天内退还加盟商。
“到现在一分钱都没有退给我。”陈女士说,她没有违反公司任何规定,地下铁公司没有理由不将保证金退还给她。
B 律师:地下铁公司不退保证金属于违约行为
1万元不是一个小数目,尤其是对等着给孩子治病的陈女士来说,更显得重要。地下铁缘何要拖欠加盟商的保证金迟迟不退呢?
11日上午,记者与陈女士找到地下铁公司,然而陈女士刚进入公司门口,原本在一楼的人员却全跑到了楼上。由于上楼的门口有个门禁锁,陈女士无法进入,只能在楼下等待。
在等了几分钟后,有一名自称姓罗的女子从楼上下来。面对记者的询问,她称“领导都不在,电话也打不通”。
在记者和陈女士的要求下,罗姓女子只好给记者提供该公司一名李姓负责人的电话。然而,记者多次拨打该号码,刚开始处于忙音状态,此后就是一直不接。记者发短信询问,但截至12日晚上7点,对方也没有回音。
11日下午,记者就陈女士的遭遇,向辖区峻岭工商所进行反映。相关负责人表示,陈女士与地下铁公司不是消费纠纷,而是属于合同纠纷,这不属于他们监管的范畴,建议陈女士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记者就此采访了广西华尚律师事务所的黄华律师,黄律师认为,如果合同有退保证金的约定,地下铁公司就应按照合同约定给加盟商退保证金,否则属于违约行为。加盟商可以与地下铁公司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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