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赵某被带上法庭受审
自称是“公安局长”,有关系能帮忙办理房产证,还能解决超生罚款问题,无业男子赵某利用虚构的身份将微信好友郑女士骗得团团转,多次诈骗对方钱财。然而,谎言总会有戳破的一天。昨日上午,赵某因涉嫌犯诈骗罪在鱼峰区人民法院出庭受审。
记者 付华周
虚构警察身份多次诈骗钱财
庭上,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0月,被告人赵某通过微信交友的方式认识被害人郑女士,利用假名并编造其职务为柳州市公安局某派出所所长、柳州市某县公安局局长,在与郑女士交往过程中以各种理由多次诈骗对方财物。
其中,去年10月12日,赵某得知郑女士想要建房但无法办理房产证,便以认识土地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有关系帮忙办理房产证为由,骗取郑女士向其微信转账3000元。4天后,赵某又用同样的方式,以为郑女士的妹妹办理房产证为由,骗取郑女士向其微信转账3000元。
此外,去年10月28日,赵某还以帮郑女士解决超生罚款为由,骗取她的3500元现金。当天,赵某又以为郑女士建房并办理房产证为由,骗取她的10万元。去年11月6日,他又以其父亲住院为由骗取郑女士的5000元。
据统计,赵某先后7次编造各种理由骗取郑女士钱财共计12.75万元。
嘘寒问暖取得被害人的信任
据了解,今年40岁的被告人赵某是黑龙江省人,只有初中文化,无固定职业,早在2008年,就因为犯盗窃罪在哈尔滨市被判过刑。那么,他是如何成功行骗的呢?
据赵某归案后交代,2016年10月,他从广东省佛山市来柳州旅游,其间玩微信通过添加附近的人的方式向一名女子(即郑女士)打招呼,并加了对方微信。他不愿透露自己的真实姓名,遂编造了一个名字,并告诉对方自己是从佛山市公安局调到柳州市某派出所当所长的。几个月后,他又告诉对方自己因为工作突出被提拔为某县的公安局长。
“他经常在微信里对我嘘寒问暖,过节日也会给我发红包,我特别信任他。”被害人郑女士对办案人员说,由于她特别崇拜公安,觉得很有正义感,于是便经常跟赵某聊天。她说,两人认识后主要是通过微信和电话聊天,聊一些生活、工作以及家庭方面的事情,感觉赵某特别关心自己,因此她很信任对方,对他的身份没有怀疑,更没有追问。
直到去年11月,他们约定的开工建房日那天,赵某原本承诺带当地镇长、同事一起过来,却一直找借口不到,郑女士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于是报了案。而在得知郑女士报案后,赵某撕下伪装,打电话威胁郑女士,让她去撤案,否则就要找人报复她。后来,赵某又删了郑女士的微信,也不再接她的电话。
被告人当庭认罪求轻罚
今年2月17日,辽宁省锦州市高速公路交警一大队民警在当地处理一起交通事故时,发现了被列为网上在逃人员的赵某,遂将其传唤羁押,并将其移交给柳州警方。归案后,赵某如实供述了诈骗郑女士一事。赵某说,诈骗所得的钱已经被他用来买名牌衣服、手机以及旅游、住宿花光了。后来,赵某的亲属代其向被害人郑女士赔偿了11万元,并获得对方谅解。
庭审时,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赵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面对指控,赵某没有异议,并表示自愿认罪。量刑方面,公诉机关建议对赵某判处4年以上6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该案将择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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