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检察院的同志一直记着我们、帮助我们,让我们能够看到生活的希望……”接受司法救助的“12·30”柳江大桥交通肇事案中被害人家属覃女士流着泪感激地说。5月7日上午,城中区人民检察院举行的司法救助金发放仪式气氛凝重——该案中涉及的两名救助申请人在拿到司法救助金后均泣不成声,检察官在一旁轻声安抚鼓励。
司法救助 检察官主动联系帮扶
2018年12月30日,在柳江大桥上一辆两轮电动车将一名姓沈的老人撞倒在地,路过的快递员韦先生以及21岁的女学生小卢,为帮助老人而在大桥道路上停留。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发生了二次事故,一辆小轿车由北往南行驶时撞到了当时在桥上停留的3人,造成老人当场死亡,快递员韦先生和女学生小卢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城中区检察院的检察官在办案过程中时刻关注着被害人家属的生活状况,发现3名被害人的家庭均因此次事故陷入困境,且属于司法救助重点对象——未成年人、军人军属、残疾人、贫困户。为了能及时给予他们帮助,承办检察官主动联系被害人家属,了解他们的生活情况,并多次到居民委员会核实被害人家庭情况。
心理疏导 帮助孩子早日驱散阴霾
在核实情况的过程中,检察官发现被害人韦先生和妻子覃女士育有一女,刚满7岁,正是需要父母陪伴、教导的时候。然而,韦先生的突然离世,让这个原本幸福快乐的家庭陷入了困境——不仅给家属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打击,而且因失去家庭主要经济来源,覃女士和孩子只能租房居住,孩子的学习和生活都受到了影响。
考虑到未成年人身心发育还不成熟的实际,城中区检察院在开展司法救助的同时,为孩子进行了心理疏导,希望孩子早日驱散心底的阴霾,健康成长。
经过调查,该案中的3名被害人的家属都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城中区检察院决定对3名被害人的家属依法从快救助,帮助他们渡过难关。
心被触动 最高检一检察官辗转捐款
快递员韦先生、女学生小卢乐于助人的品格触动了大家的心。在“12·30”柳江大桥交通肇事案发生后,最高人民检察院的一位检察官看到事件相关新闻报道后深受感动,辗转联系到市检察院,要求把自己的捐款转给被害人家属。市检察院和城中区检察院的干警也自发组织捐款,希望帮助两人的家属走出困境、重拾生活的信心。
当两名救助申请人在发放仪式上拿到司法救助金和捐款时,百感交集,于是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据了解,因为另一名被害人沈先生的家属已80多岁,且行动不便,5月6日,城中区检察院检察官来到其所在小区,向其发放了司法救助金。
“检察机关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是司法为民制度中重要一环,不只是物质上的救助,更重要的是为被害人及其家属带来希望。鼓励被救助人将党和政府的关怀化作生活的动力,重树生活的信心。今后,我们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加大司法救助工作力度,弘扬司法正能量。”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黄庆荣这样说道。
本报通讯员黄端
记者 李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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