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独懿) 10月22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日前,四川省教育厅等六部门联合印发了《四川省2019年普通高等学校面向退役军人等群体人员招生实施办法》。办法规定,泸州市具有四川省户籍或在川务工半年以上外省户籍(需提供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证明)的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报考省内普通高等学校。
据悉,考生应先在网上报名,再到户籍所在地(外省户籍人员在务工地)县(市、区)招考办进行现场确认。考生报名资格由报名现场确认点所在县(市、区)有关部门负责审核。其中,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身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审核新型职业农民身份。考生报名分两个阶段进行:网上报名阶段:10月28日至11月4日,符合条件的考生可登录(http://www.sceea.cm)进行报名;现场确认阶段:11月9日至11月12日。
同时,已被录取并注册的学生,在校期间享有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学生同等待遇。按照规定享受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生的学费资助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鼓励高校适当减免学生学费。完成高职(专科)阶段学业的应届退役军人,参加普通专升本考试,实行录取计划单列;参加成人教育专升本实行免试就读。荣立三等功以上的退役军人,可免试就读普通本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专升本,按照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专升本的相关规定执行。
据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介绍,目前,泸州市已有退役军人15万多名,此次省内高校针对退役军人群体的扩招,为广大退役军人增加了一次再学习、再就业的好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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