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肖婷) 昨(18)日,《泸州市中心城区山体保护条例》发布暨贯彻实施会在南苑会议中心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曹建国出席会议并讲话。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条例》经市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批准,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施行。这也是泸州市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第6部法规。
曹建国指出,《条例》的制定将对泸州市城市建设、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事业发展等起到积极作用,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切实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要充分认识《条例》的重大意义,抓好《条例》的宣传贯彻实施,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重要抓手,也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迫切需要,更是建设山水城市的有力举措。要扎实抓好《条例》的宣传培训,突出领导干部这个重点,抓住执法人员这个关键,夯实广大群众这个基础。要切实推动《条例》的贯彻落地,狠抓《条例》执行的协同合作、《条例》规定的严格执行和《条例》实施的监督检查。
曹建国强调,《条例》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做好泸州市地方立法和依法行政工作具有重要意义。全市各级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狠抓落实,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权利与义务,切实把《条例》宣传好、贯彻好、实施好,为泸州争创全省经济副中心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作出应有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姚福康、副市长郭庆参加会议并讲话。
(相关新闻详见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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