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开展巡察工作,是马鞍山市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制度创新。自2015年启动以来,市委共组织开展3轮对10个市直单位、2个开发园区、3个乡镇的巡察,发现了一些违反纪律的问题和问题线索,巡察震慑、遏制、治本作用初显。目前,2016年市委第一轮巡察、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正在进行。
积极谋划布局,探索完善市委领导的巡察工作机制
市委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市委把开展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有力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市委书记酝酿会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制度,在全省较早成立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市纪委书记任组长,市委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委、市纪委、市委组织部相关负责同志为成员。市委书记酝酿会4次专题听取巡察情况汇报,审定巡察工作方案,研究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办理意见。市委书记张晓麟经常性听取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提出要求,15次就巡察工作作出批示,并亲赴巡察组驻地看望工作人员,为巡察工作指明方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召开4次领导小组会议和4次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在巡察过程中,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第一时间研究解决巡察中的问题,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分别参加被巡察单位巡察工作动员会,开展实地指导。市委高度重视、全面部署,增强了巡察的权威性,确保了巡察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规范顺利进行。
市委立足全局统筹谋划巡察工作。市委八届十五次、十六次全会都对巡察工作作出部署,并把开展巡察工作纳入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和纪检体制改革的内容,推进巡察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先后出台推进“巡察全覆盖”实施意见和工作方案,印发《市委巡察工作程序》,提出三年巡察全覆盖目标,进一步明确市委巡察的对象、时间进度、组织领导等内容。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配套建立相关工作制度。编印《巡察工作手册》,明确巡察组工作规则,严格巡察纪律规定。为配备巡察人员力量,组建巡察工作人才库,建立新任县处级干部和市管后备干部参加巡察工作锻炼机制。各巡察组统一由市委命名,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市委巡察办组织协调。加强纪检监察、组织人事、财政、审计、信访等机关和部门的合作,完善各方面密切配合、有序衔接的信息网络。经过一年的摸索,市委决策领导、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巡察组具体实施、各方协作配合的巡察工作机制正逐步建立。
把握职能定位,聚焦全面从严治党开展巡察工作
巡察是发现问题的“尖兵”,是纪律审查的“前哨”。市委要求,巡察工作重在发现问题,促进整改。市委巡察机构认真贯彻市委关于巡察工作的要求,突出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敢于发现问题、善于发现问题、及时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当好市委的“千里眼”。
在巡察内容上,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紧扣“六项纪律”开展工作,着力发现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懒政怠政、为官不为等问题。针对“六项纪律”方面容易出现的问题,归纳梳理为26个具体问题,指导巡察组把握关键点,选准“主攻方向”。巡察组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各单位核心业务、关键环节,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问题,灵活运用信访接待“听”、个别谈话“问”、明察暗访“寻”、查阅材料“找”、群策群力“议”等方式,梳理排查问题,提高了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在巡察对象上,突出被巡察地区、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并下沉一级,将巡察对象延伸到下一级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全面掌握被巡察党政领导班子及成员的情况。巡察组坚持开门巡察,鼓励广大干部群众有序参与。每轮进驻后,均召开动员会,并在巡察对象办公地、巡察组驻地设置信访举报箱,开通电子举报邮箱,安排专人负责信访接待工作,保持信访举报电话24小时开机,畅通干部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在三轮巡察中,巡察组累计谈话580余人次,听取专题汇报36场,走访调研55次,受理信访180人(件)次,查阅卷宗凭证等台账资料11200余份。
在巡察方式上,根据巡察对象的实际情况,灵活机动安排任务。就同一领域、行业、性质的单位,部署开展同类同步巡察,集中发现倾向性、规律性问题。综合考虑巡察单位的特点,安排每个巡察组同时巡察若干单位,开展“一托N”巡察。对人员编制相对较少、职能相对单一、问题反映较少的单位开展专项巡察,在保证质量、兼顾速度的前提下,简化工作流程,缩短巡察时间。同时,指导县(区)委开展巡察工作,向基层传递全面从严治党压力。县(区)委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部署,主动做好组织对接、制度对接和工作对接,压力传导、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正在形成。
把握“四种形态”,切实抓好巡察
发现问题的处理
巡察成效如何,关键看整改。为强化巡察成果运用,市委加大巡察发现问题和线索的处置力度,严格问题和线索移交程序,实行问题和线索移交审批制和签收制,落实办理责任。
建立清单制和整改情况通报制度。建立巡察发现问题清单、办理清单和结果运用台账,对所有问题和线索实行签单销号,确保水落石出、整改到位。市委巡察办加强跟踪指导,督促整改责任单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立行立改。建立整改情况“双报告”、“双通报”制度,问题整改情况向市委书记酝酿会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被巡察地区、单位的巡察情况向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通报,全市面上的巡察情况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向全市通报。全市三轮巡察共发现突出问题191个,提交专题报告16份,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意见54条;已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6人,组织处理34人,预警11人,问责22人,诫勉谈话45人;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36项。
推动共性问题的解决。在推动整改的过程中,注意解剖麻雀,查找共性问题,督促各级党组织对照检查,在整改的基础上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实现巡察一地、规范全市的目标。迄今,已对基层“两个责任”落实不力、滥发津补贴、乡镇人物财车管理混乱等6类共性问题开展专项整治。针对巡察中发现的乡镇在人、物、财、车监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部署开展乡镇“四清一建”专项行动(清人、清物、清财、清车,建立长效机制)。截至2015年底,共查处各类问题72个,处理责任人员122人,充分发挥了巡察剑指问题、倒逼改革的治本功效。
夯实“两个责任”,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
发现违纪问题,找出“老虎”“苍蝇”,只是巡察工作的一环。巡察的过程也是严明纪律的过程。市委通过巡察,发现问题、推动整改,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巡察内涵更加丰富,巡察功能得以拓展,巡察效果进一步彰显。
推动党委和纪委守土尽责。分析巡察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凡是腐败问题频发、“四风”问题不断的地方或单位,其党委的主体责任必然不落实、不到位,纪委监督责任也往往虚化。巡察工作将“两个责任”纳入监督的范围,对发现违反纪律的突出问题,从压实“两个责任”方面提出整改要求。被巡察地区、单位党委(党组)“一把手”对巡察反馈意见签字背书,在反馈会上作表态发言。被巡察党组织把巡察整改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按照整改工作要求,细化任务举措,明确责任、狠抓落实,基层“两个责任”意识逐步深入人心。
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巡察工作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用党的“六项纪律”深化“四个着力”,严格用纪律衡量规范党员领导干部行为,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触犯纪律揪住不放,把纪律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市纪委根据巡察机构提供的情况,加强监督执纪,及时查处领导干部涉嫌违纪的线索和作风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强对各级党组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市委组织部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开展违规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并把巡察结果作为干部考核评价、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各级党组织注意从个案线索中发现廉政风险点,查找体制机制和制度漏洞,促进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党员干部把巡察看作一次严格的党纪教育,一次加强党性锻炼的机会,增强了监督和接受监督的自觉性。
一年来,市委按照省委的决策部署,在省委巡视办的指导下,对巡察工作精心谋划、强力推进,巡察力度不断加大,巡察频率不断加快,巡察工作实际效果显著提升。通过巡察,扭转了部分基层组织管党治党不严、“两个责任”弱化的问题,唤醒了党员干部的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推动了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落实,稳固了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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