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举报“法轮功”等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的宣传煽动捣乱破坏活动,是每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第二条“法轮功”等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和成员在本市从事秘密串联、聚会,印刷、打(复)印、刻录,散发、张贴反动宣传品以及在互联网上进行反动宣传等违法犯罪活动的苗头、动向、动态及线索情况。
第三条 举报方式。直接拨打“110”及各地、各部门设立的报警电话,或到当地公安派出所及乡镇(街道)、村委会(社区)进行举报,也可以向本地、本单位的防范处理邪教部门报告。
第四条 奖励办法。
1、公民举报线索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的,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人民币100元至200元奖励。
2、公民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查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一般成员的,视情对有功人员给予人民币200元至500元奖励。
3、根据公民举报的线索,公安机关破获邪教及有害气功团伙案件、地下组织案件、宣传煽动案件等有重大影响案件的,对举报有功人员分别给予人民币500元至1000元奖励。
4、公民举报并协助公安机关、其他部门抓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骨干成员的,根据情况对有功人员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1500元奖励。
5、公民现场抓获正在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邪教及有害气功组织成员并将其扭送至公安机关,或交公安机关处理的,根据情况对有功人员给予人民币1000元至2000元奖励。公民行为符合马鞍山市见义勇为表彰奖励规定的,由各级防范处理邪教办负责推荐参加年度市见义勇为评比。
第五条 奖励兑现。相关职能部门查实相关举报情况后,对第一时间举报人给予奖励,不重复奖励同一案件的不同举报人。举报信息经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和公安机关共同确认属实,在30日内向举报人兑付奖金。兑付形式为银行汇款或本人凭有效证件直接领取。
第六条 法律保护。受理举报信息的相关部门应严格保密措施,保护举报人。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七条 奖励费用由市政府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办公室负责发放。
新闻推荐
企业规模不断扩大集聚效应逐步显现 ——马鞍山市仓储物流业快速发展助推转型升级
记者 张令琪位于郑蒲港新区的马鞍山御香苑冷链保税物流项目的低温冷库即将进入设备安装阶段,这也是其5个冷库中最先投入使用的,待二期加...
马鞍山新闻,新鲜有料。可以走尽是天涯,难以品尽是故乡。距离马鞍山再远也不是问题。世界很大,期待在此相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