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消息 记者胡晓华 通讯员张磊报道 为持续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升广大人民群众自觉抵制“套路贷”的风险防范意识,4月17日上午,一场以“扫黑除恶 打击‘套路贷’”为主题的专项宣传活动在大华广场举行,此次活动由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主办,市公安局、市人行、市银保监分局协办,马鞍山市14家商业银行以及国有融资担保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单位参加。
“套路贷隐藏深,我们老年人更要擦亮眼睛啊!”市民吴先生手中翻阅着市人行发放的扫黑除恶宣传册,认真听工作人员讲解“套路贷”的典型特征、危害方式,深有感触地说道。活动中采用案例宣传与正面引导相结合,为广大市民讲解识破和防范“套路贷”的各种方法,推广正规金融机构的信贷服务和产品。
据马鞍山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套路贷”具有很强的欺骗性。它一般以民间借贷为幌子,通过骗取受害人签订虚假合同虚增债务,伪造资金流水等虚假证据,恶意制造违约迫使受害人继续借贷平账,不断垒高债务,最后通过滋扰、纠缠、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暴力和“软暴力”手段催讨债务,进而非法侵占受害人钱财。截至今年3月底,马鞍山市公安、银监、金融等部门针对“套路贷”问题开展重点整治,成功打掉“套路贷”犯罪团伙7个。
如何识别“套路贷”?“广大群众要擦亮眼睛认清其真实面目。”市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人强调 。“套路贷”领域有不少“行话”。所谓“借一押一”,就是借款者借1000元,实际上签订2000元的合同,这是虚高的借款合同;所谓“砍头息”,就是借款人借1000元,要被砍掉300元作为利息,实际拿到手的只有700元,这是不法分子变相收取高额利息的方式之一。“套路贷”与普通的民间借贷有本质的区别。从出借目的来看,民间借贷是为了获取利息收益,而“套路贷”是以借款为幌子,通过设计套路达到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的目的。从法律后果来看,民间借贷的本金和合法利息均受法律保护,而“套路贷”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新闻推荐
4月16日,佳山乡阳湖社区文化广场歌舞翩翩,器乐悠扬,当日,市第十届“周末大舞台”综艺大赛(初赛)雨山赛区在此拉开帷幕,由佳山乡...
马鞍山新闻,讲述家乡的故事。有观点、有态度,接地气的实时新闻,传播马鞍山正能量。看家乡事,品故乡情。家的声音,天涯咫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