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版)建立完善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机制,实行市纪委监察局班子成员联系县区纪委、派驻纪检组工作机制,督促各级纪委全面履职,从严执纪,守好自己的责任田。各县区各单位党组、市纪委派驻纪检组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办法或实施细则,真正把党的纪律各项规定转化为日常行为规范。
结合“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召开典型案件分析会,通报违纪违法典型案件,推动形成守纪律讲规矩的良好氛围。组织廉政党课300多次,廉政党课从我国当前面临的反腐败斗争严峻形势及南宁市近年来查处的典型案件等方面入手,深入剖析腐败问题产生的内外因,结合宣讲对象的特点阐述了新形势下要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
将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要求细化具体、系统规范,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三转”,强化从严执纪问责的意见》,对从严执纪的工作内容、方式方法进行了规定。出台《南宁市强化监督严明纪律约谈制度》,对约谈种类、对象、情形、程序、方式、内容、纪律等进行明确。从6月上旬开始,通过分级约谈、集中约谈、个别约谈、提醒约谈、定向约谈、跟踪约谈6种方式,分层次持续开展纪律约谈、诫勉谈话活动,由市委常委分别约谈县区、开发区、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市纪委副书记、常委约谈县区纪委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共约谈县(区)、各开发区、市直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30人,县(区)纪委书记、派驻机构纪检组长(纪工委书记)40人,督促各级党委、纪委把纪律和规矩挺起来、执行到位。
在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分级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信息数据库,实现实时掌握党员干部廉政信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提醒函询,实现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
追责问责 形成强大“震慑力”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市纪委聚焦中心任务,强化执纪监督问责,直面问题敢“亮剑”,形成强大“震慑力”。
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四风”顽疾,深入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落实,统筹抓好日常监督和集中检查,紧紧盯住春节、清明、壮族“三月三”“五一”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明察暗访、专项检查和抽查,持续整治公款吃喝、公款送礼、公款旅游、公车私用、违反工作纪律等问题,严肃查处了南宁中心血站多次接受与本单位有业务往来的企业宴请、市政府调处办公款吃喝、邕宁区原副区长等人上班时间脱岗使用公车前往球馆打球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6件,处理45人,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通报曝光,持续向社会释放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
加大纪律执行检查力度,对容易滋生不正之风的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岗位以及专项检查或电视媒体曝光的作风不实、为官不为、庸懒散奢等行为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全市各级纪委共开展监督检查21次,发督办件105件,约谈责任单位44个、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95人。各级纪委把查处群众身边腐败问题与“四风”问题相结合,对群众举报、媒体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共查处损害群众利益案件76件。着手建设市县两级纪委纪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依托信息化手段提高执纪监督水平,抓好抓早抓小,达到日常监督管理全覆盖目标。
加大纪律审查力度,坚决查处违反党纪法规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把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作为纪律审查的重点,贯穿于线索摸排、立案审查、纪律处分全过程,加强信访举报的受理和问题线索的管理,对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大办结”,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党员干部一般性、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约谈、函询或组织处理,先后对市卫计委、市政府调处办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对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从严从速查处,涉及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提高纪律审查的质量和效率。今年1—6月,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2565件(次),立案429件,结案280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75人,移送司法机关17人。重点查处了隆安县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副县长廖波,南宁交通投资集团原副书记龙文原等一批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强大震慑。
同时,积极配合自治区党委第一巡视组做好巡视南宁期间发现有关问题的核查工作,全市各级纪委共收到自治区党委巡视组转办件239件,其中立案11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坚决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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