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尹勇 记者 文宇)非法上访的坏处不言而喻。采取违法、极端的方式反映问题,不但不利于事情的解决,而且还会给社会、给自己带来极大的负面影响。昨(3)日,记者从公安部门获悉,从今年1月起,公安部门已依法对60余名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非法上访人员采取刑事拘留、行政拘留等措施,化解了一些不稳定因素,维护了社会稳定。
案例一
2014年以来,科创区某商品房项目开发商先后与多家融资公司进行融资,之后又将房屋对外公开销售,致使286户业主无法办理网签和产权等相关手续。
业主们心急如焚。5月18日上午,100余名业主穿着统一购买并印有“维权”字样的T恤衫到市政府门前聚集,拉横幅,呼喊口号,进行非法集访。此后,从6月份开始,每天都有20多名业主轮流到科创区管委会和住建局集访,严重影响政府机关的办公秩序。
6月15日上午,80余名业主再次聚众、冲击科创区管委会,并打伤民警、协警多人,后被派出所依法处置,现场挡获违法犯罪嫌疑人12人,依法刑事拘留6人,训诫6人。
案例二
张某、廖某等人曾经在三台县芦溪镇一楼盘做涂料工,工程结束后却迟迟未领取到相应的劳动报酬。今年2月16日,张某、廖某等20余人前往市人民政府信访,讨要工钱。16时40分许,张某、廖某等人不听从现场民警劝阻,手持自制横幅在绵兴东路阻拦过往车辆,造成绵兴东路绵阳至成都方向单侧道路阻断,过往车辆无法正常通行。民警上前对张某、廖某等人进行劝阻,但对方置之不理,行为更加过激。为了控制住局面,巡特警六大队民警将张某、廖某强制带离现场,并依法对其给予行政拘留2日的处罚。
依法维权可行缠访闹访属严重违法
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随着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群众法制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他们通过各种正当渠道依法维权,维护了自身的合法权益。但是,也有个别人个别群体采取非法游行、静坐、闹事、堵塞道路、影响交通、扰乱国家机关正常工作秩序等过激行为,无理缠访闹访,扰乱了正常信访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严重影响社会稳定,影响其他群众切身利益。对于此种严重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出重拳打击。
该负责人表示,我国法律保护公民依法信访、理性诉求的权益。只有遵守法律法规,不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合理诉求才能够得到更好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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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条例》
《信访条例》第二十条明确规定:信访人在信访过程中应当遵守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国家机关办公场所周围、公共场所非法聚集,围堵、冲击国家机关,拦截公务车辆,或者堵塞、阻断交通;
(二)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器具;
(三)侮辱、殴打、威胁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
(四)在信访接待场所滞留、滋事,或者将生活不能自理的人弃留在信访接待场所;
(五)煽动、串联、胁迫、以财物诱使、幕后操纵他人信访或者以信访为名借机敛财;
(六)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国家和公共安全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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