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宁讯 8月20日,笔者从自治区国土资源厅了解到,我区历经近3年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取得良好效益:通过实施项目,腾出4937.27公顷废弃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工矿地,项目区在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的情况下,改善了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优化了城乡建设用地结构和布局,缓解建设用地指标不足的压力。
2010年第四季度,广西批复立项第一批增减挂钩试点项目,截至2013年6月底,共批准立项129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17个。在试点过程中,所有涉及农村拆迁安置的项目,在实施规划立项阶段都做到100%权益人同意,切实保护农民权益。
对拆旧区农户,各地采用货币安置、统规统建安置及统规自建安置三种方式,不搞“一刀切”。农民可以自己选择到靠近城镇、交通便利的中心村居住,也可以选择离田近、耕种方便的聚居点。项目区科学规划建设农民集中安置区,合理安排住宅和水、电、路等公共设施用地布局,并统一设计了多种不同档次、不同类型的户型,供农户自主选择。
各地对项目区资金实行封闭运行,城镇建新区所得的出让金收益,除了用于拆旧区和城镇建新区前期工作费用以及拆旧区复垦工程费外,其他资金全部返还农村,用于建设农民集中居住区、农村基础设施及公共服务设施。
截至今年6月底,拆旧区复垦出耕地面积952.35公顷,占用耕地747.17公顷,保证了项目区耕地数量不减少。腾出的4937.27公顷废弃农村居民点用地和工矿地,通过土地整理和复垦,增加了耕地有效面积,提高了耕地质量;同时,通过空间上的重新整理,变零乱分散为集中有序,改变农村居民点和农村工矿建设用地位置交错、生产区和生活区界限模糊的现状,达到优化土地结构和提高土地利用集约度的效果。(李欣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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