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诉数据
今报南宁讯(记者雷倩倩)10月29日,自治区消委会发布今年第三季度消费者投诉情况统计分析。分析显示,网购方式引发的问题有所凸显,该季度针对互联网服务的投诉较上一季度以及去年同期,涨幅均超500%,跃升至该季度“投诉榜”第二位。
在本季度中,广西各级消委会共受理消费者投诉237件,与2012年同期相比下降了1.66%。但互联网服务、交通工具、衣服鞋帽等10类商品或服务较去年同期均有所上涨。针对公共设施服务的投诉涨幅最大,投诉数量为去年同期的8倍。互联网服务问题则以38件投诉量占据“投诉榜”第二位,较去年同期增长5倍。
据自治区消委会工作人员介绍,互联网服务的投诉主要表现为网络购物,消费者反映问题一是商家不讲诚信,存在虚假宣传;二是寄来的商品实物与要购的商品不符,难于退换;三是售后服务质量差;四是卖家不提供商品基本信息和购货发票,给消费者维权带来困难。一些消费者在卖家“原装正品”的蛊惑下,购买了产品,却无法享受“三包”服务,还有一些卖家在网购平台注册店铺后,没有留下正确地址,出现消费纠纷后,出现推诿、拒不退换货等行为。该季度各级消委会接到与网络购物相关的虚假宣传投诉22件;质量方面投诉6件;合同投诉4件;其他投诉3件;售后服务投诉2件;价格投诉1件。
针对这些问题,自治区消委会建议,消费者网购时尽量选择大型网站。看到心仪商品时,到正规商场与实物对比价差,若价格差距很大,要谨慎购买。其次,适当保留与卖家聊天、交易、支付的记录及卖家的商品网页等资料,出现问题作为维权凭证。最后,若发生纠纷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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