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康钦如 通讯员谢少冰 )11月12日至13日,由南宁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主办、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办公室承办的第四期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政策培训班在广西区党校开班,南宁市、县(城区)征收办、项目业主、评估公司等100多人统一进行了房屋征收法律法规政策培训,进一步规范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
大力推进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政策是法宝。政策的完善,是推动工作的前提和根本。据介绍,《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南府发[2012]6号)于2012年2月10日正式发布施行以来,南宁市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得到了进一步规范。据统计,南宁市今年已下达征收决定的项目有31个,截至今年10月底已完成房屋征收面积56.41万平方米,超额完成年初制定的全年完成50万平方米的工作目标。到年底有望完成60万平方米,比2010年翻了一番,有力推进了南宁市城市建设发展。
开展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工作,单靠工作热情不行,工作人员还必须全面了解、掌握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才能严格依法依规保障征收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从而保障被征收人合法利益,才能得到群众对征收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此次培训邀请了自治区建设厅、市法制办、法院等法律专家来授课,结合近期在国有土地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的一些典型案例,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南宁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的基本原则、管理体制、征收 、补偿、搬迁、法律责任等内容进行了深入浅出的解读,重点讲解了新旧条例的对比,将新条例的亮点和重要规定、司法强制执行的程序进行了全面解析,让学员们受益匪浅。
在本期培训班上,学员们还就疑难问题与授课老师进行了深入探讨、互动。培训课后,组织方对全体学员进行了考试,并对考试合格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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